黃文雄:由施暴兇手到御用"人權軍師" 
張鳳山

    黃文雄1937年生於新竹西門的林家大厝,外公是台灣歷史名人林佔梅的後代,父親擔任過新竹自來水廠廠長。20歲從新竹中學畢業考上政治大學新聞系,服兵役時駐在馬祖外島東犬島(即東莒),退伍後就讀于政大新聞研究所,1964年獲得美國匹茲堡大學獎學金,1965年考取康乃爾大學社會研究所博士班。

    “四二四刺蔣(經國)案”主兇

    1970年1月,黃文雄康大畢業前夕,參與“台灣獨立聯盟”成立之後策劃實施的第一起恐怖暴力活動——“四二四刺蔣(經國)案”。“刺蔣案”充分暴露了“獨盟”及黃文雄等人“暴力台獨派”本性。當時蔣經國的隨行記者在《蔣經國在美國遇刺目擊記》一文中,這樣記述兇手行兇時的殘暴行經:

    在蔣經國下榻的布拉薩旅社面對廣場,“正面是歌德式建築,門前是八級寬廣的石階,這天鋪了紅色地毯,兩側一式各有四根高粗的大理石柱,十分氣派。經國先生座車隨警車停在石階下,爾後即拾級而上,步向旋轉式的正門。美國國務院兩名保鏢左右保護,紐約市的兩名便衣警探隨後,溫哈熊緊隨其側,周書楷、俞國斌走在警探之後。

    “正當經國先生走畢石階邁向正門之際,突然有兩名‘台獨’分子由正門兩側的石柱後閃出奔向經國先生,左側一人舉著手槍準備發射。此時,國務院保鏢已引導經國先生進入旋轉門,而隨後的紐約市便衣警探亨利蘇尼茲跟並行的溫哈熊竄前,將業已衝到門前的左側不法分子(後知是黃文雄)從後領抓住,在旁的另一便衣警探詹姆士沙德也到了近前,蘇尼茲因見黃文雄手中有槍,遂及時警告沙德:“小心,這傢夥手上有槍!”而就在此時,黃舉槍瞄向正在旋轉門內的經國先生,並圖掙脫蘇尼茲抓住的衣領,搶步跟進門內。此刻間不容發,沙德以擒拿手法襲向黃文雄右腕,使之上舉,結果槍聲響處,子彈遂偏高由門之上方玻璃射去,因距離甚近,子彈竟穿透玻璃嵌入正廳咖啡座的一堵木壁中。所幸此刻經國先生已由溫哈熊背護身,入門右轉,走向樓梯。“黃文雄如瘋狂一般,半身已跨入旋轉門,但身壯力大的蘇尼茲用腳將門頂死,竟使黃文雄夾在門摺處動彈不得,而後沙德與另兩名警察合力繳去槍械,將之反銬擒服。黃文雄的妹夫鄭自才由右側石柱閃出,兇器只是一把彈簧刀,但未及撲到門前,就已被兩名紐約市警察擒牢,按倒在地。鄭自才拳打腳踢仍圖反抗,警察毫不留情的用警棍猛擊其頭,致血流如注,一副近視眼鏡也被打碎落地。”

    黃文雄、鄭自才被擒之後,分別以10萬美元和9萬美元交保候審,其間,二人逃逸。1971年7月6日,黃、鄭二人被美國相關法院缺席判以重刑。鄭自才此前已在6月初離開美國,跑到瑞士,又轉往瑞典,最後被引渡回美國服刑,黃文雄則一直像幽靈一樣在世界到處遊蕩,逃避應有的法律制裁。

    恐怖幽靈變成“人權會”會長

    1996年4月,黃文雄感覺島內氣候已變,遂以“翻墻方式”入境台灣,5月6日公開顯身併發表聲明,誣稱台灣正面臨中共吞併的危險。這個持槍殺人的恐怖分子還恬不知恥地説:“因應之道”是“努力把民主化推廣到社會生活的其他領域”,尤其要“建立東方社會市民自我組織”,並表示“將投身台灣的社會運動”。1998年1月,黃文雄當選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人權會”是盡人皆知的“台獨基本教義派”組織。黃文雄為了“一顯身手”,為了從事“另類台獨”,大做了幾篇文章:

    (一)宣揚用人權牌加強台灣的“國際地位”。黃提出:“台灣單有主權還不夠,主權之外,還要有人權”。因為,“當前台灣傳統‘外交’被孤立,而要在國際上打‘民主牌’,那麼‘人權’這個普世價值有很多門路可以進行”,“人權能協助加強台灣在國際社會中的正當性地位”。他還宣傳“經貿實力、民主與人權是台灣在國際安全上的三大資産”。

    (二)鼓吹在台灣“建立一套人權政策”。黃文雄認為:台灣解嚴以來,表面上“憲法層次”的人權規定雖然解凍,但在實際推行上卻僅限于“政治開放之後,所需要的公民政治權利而已”。民進黨過去在街頭上抗爭,“總標舉著民權民主的理念”,現在它“臺面上的政治人物再怎麼講都是談過去”,“只字不提台灣人權發展現狀及將來展望”。黃稱,造成這種情況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台灣沒有‘人權政策’”。

    黃文雄提出,這套“政策”主要包括:第一、要將“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他説,構成“國際人權法典”的《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李登輝時期,已經簽署了《世界人權宣言》,另外兩個台灣目前“加入較難”,但是可以用“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的方式來處理,“透過國內立法把國際人權標準帶進台灣”。第二、設立“聯合國一直在鼓勵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使其成為落實人權措施的機制。該“委員會”不僅藉由各種活動“來提升台灣民眾的人權意識,從事人權教育的工作,同時,也要構思人權政策,幫助政府架構起人權政策體系。”第三、要跟外國人權團體、機構“匯流”,加強彼此的“交流合作”。

    (三)提出“台灣人權促進會”必須重新“定位”。黃文雄説,台灣人權促進會曾經轟轟烈烈一陣子,但是它成立時存在的問題諸如黑名單、政治犯的問題,都已經逐漸解決,加上後來的反對運動跟社會運動脫鉤,有些人雖然不以人權為名,實際上從事關於人權的事情,使得“人權會失去方向與焦點”。現在它“需要新的定位”:除了繼續做傳統的人權工作,還要對台灣的人權標準做監測和干預,不僅藉由各種活動來提升台灣民眾的人權意識,從事人權教育的工作,同時也要構思人權政策,幫助政府架構起人權政策體系。

    由“人權會長”到御用“人權軍師”

    從台灣媒體的報道看,黃文雄在台灣顯身時,民進黨高層人士對黃最熱心、最推重的,當屬時任台北市市長的陳水扁。陳稱讚黃文雄刺殺蔣經國的恐怖暴力活動是:“勇於做一個台灣人應做的事,是相當有意義的,是台灣人的良心”。他希望黃文雄能成為台北市市民,如設籍台北市,“市府一定服務到家”。陳水扁還對黃文雄過去的“流亡生涯”表示“辛苦了”,期許他今後“再為台灣的民主運動拼鬥32年”。

    在2000年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過程中,黃文雄抓住機會,“大顯身手”。他聯合人權、律師、“司法改革”和“社會運動”等團體,在1999年12月9日成立了“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聯盟。這些人要讓“人權議題搭上‘總統’選舉的便車”,他們一面“搶佔媒體版面”廣作宣傳,一面向候選人陣營寄出“人權説帖”,進行遊説。

    當選舉揭曉,陳水扁以微弱多數出線之後,黃寫了一個“説明清晰的人權政策説帖”——“新‘總統’就職演説有關人權部分的建議”,將他對“人權的追求”“層次分明地條列出來”。明眼人一看就十分清楚,陳水扁“520就職演説”中所講人權部分之內容,就是黃文雄經常宣揚的“建立台灣人權政策”的那些東西。台灣《新新聞》有一篇文章説:許多關心人權議題的“社運工作者”,一聽到陳水扁“520就職演説”有關人權的部分,幾乎立即脫口而出:“這不是和黃文雄的文章一模一樣嗎?!”一位“就職演説”主筆人毫不諱言地表示,陳水扁就職演説稿的這一部分,就是把黃文雄的“人權説帖”“帖進去”。《新新聞》還披露:陳水扁政權“外交部長”田弘茂,剛剛上臺時提出的“人權外交是台灣未來外交工作重點”之説,也來自黃文雄。對此,黃躊躇滿志地説:“有人想聽烏鴉講話,就講給他們聽聽”。

    因為黃文雄有利用價值,所以陳水扁一封官賜爵,他就當上了“總統府國策顧問”,後來又被封為“外交部無所任大使”、“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委員,正式成了陳水扁耍弄人權牌的御用軍師。陳水扁上臺兩年多來,不斷買弄他從黃文雄那裏躉來的貨色,口中不時唸唸有詞,説什麼“21世紀人權保障已經成為普世公認的價值、社會主流的議題”;説什麼台灣要“人權立國”,要將《國際人權法典》台灣化,要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要加強和國際人權運動與組織的交流與合作,等等。黃文雄與其密切配合,宣傳他自己“推崇陳總統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第一位提出人權政策,並設立人權事務專責機構的國家元首”。這完全是騙人的鬼話!

    陳水扁尊重2300萬台灣同胞的人權嗎?否!他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連任,以繼續控制台灣政權,搞“台獨”。只要數一數在他治下,台灣發生了多少損害百姓權益的弊案,只要看一看陳水扁上臺以來,台灣發生了多少起上萬、幾萬乃至十幾萬民眾一起上街遊行自保事件,聽一聽他們高呼“台灣之子執政,台灣頭家失業”、“要工作、要三餐”;聽一聽他們哀嘆“活不起、住不起、生不起、讀不起、老不起、病不起”、“沒畢業、就失業”;聽一聽他們指責陳水扁政權“禍國殃民”,就可以清楚陳水扁的所謂“人權”,是什麼貨色。他連台灣人民的“生存權”都不能保障,不想保障,還有什麼資格侈談人權!至於黃文雄這樣的人談論人權,本就是對這個神聖字眼的褻瀆,再看看他去年對陳水扁説的這段話:“‘總統’強調以民意為治國之道,甚至有意讓‘民意’來領導總統,既然如此順從民意,當然就應該表現在支援、推動‘公投法’,或運用‘創制、復決’兩權,以牽制立法院的坐大”,人們看了就知道現任“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日本本部中央委員的黃文雄,一天喊的“民主”、“人權”,都是騙人的鬼話,他這號人心裏裝的,只有禍害台灣的“台獨”。

    (本文作者係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研究員)

    中國網200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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