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變不離其宗——談彭明敏的幾次角色轉換 
張鳳山

    老“台獨”分子彭明敏自出道以來,角色變來變去,但萬變不離其宗,都是在扮演一個分裂中華民族、分裂祖國的丑角。

    由“十大傑出青年”變成“台獨”分子

    彭明敏,1923年9月生於台中縣大甲鎮鄉。1948年夏天在台灣大學法學院政治係畢業後,留校在法學院當助教。在院長薩孟武、校長錢思亮的支援下,在胡適的直接資助下,先後取得加拿大麥基爾大學“國際航空法研究院”碩士、巴黎大學博士學位。高度專門性學術論文,在國際航空法領域“評價很高”,回臺大任教後,34歲破格越級成為台灣最年輕的正教授,1961年8月起出任台灣大學政治系主任。彭明敏作為國際太空法權威,在國民黨當局刻意栽培下,很快成為少數“臺籍精英”之一,不但代表當局出席很多重要國際會議、獲聘為以胡適為主席的“國家科學發展委員會”的“國家講座”教授、參加了“陽明山會議”,還在1961年9月,被任命為台灣“駐聯合國代表團法律顧問”,成為代表團中唯一的臺籍人士,1963年當選為台灣第一屆“十大傑出青年”。1960年和1962年,先後獲蔣介石兩度接見。成為被看好的台灣“明日之星”。

    但是因受家庭背景和所受教育的影響,加上國民黨的專制獨裁,彭明敏對國民黨並不認同。他不僅拒絕參加國民黨,還公開挑戰國民黨“一個中國”政策,鼓吹:“現代國家建國的基礎,不在於種族原始、文化、宗教或語言,而是在於共同命運的意識和共同利益的信念”;還鼓吹“台灣的法律地位並未確定”、“台灣住民對於自己前途應該有發言權”。到1964年9月他終於和謝聰敏、魏廷朝一起炮製出“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這個後來被“台獨”分子稱為“獨立宣言”的東西,其“目標”是:“確認‘反攻大陸’是絕對不可能,團結全島人民,不論其出生地,共同推翻國民黨政權,建立一個新的國家和新的政府;制定新憲法,建立一個具有實效並向人民負責的政府,保障基本人權,實現真正民主;以新會員國身份加入聯合國,與其他國家建立邦交,共同為世界的和平而能力。”“宣言”還提出:“必須承認一個中國,一個台灣”;“十幾年來,台灣實際是已經成為一個國家”;“遵循民主常軌,由普選産生國家元首”。就在彭明敏等準備將它向全島分發時,這幾個中華民族的敗類,在1964年中秋節的晚上同時被捕。

    由台灣階下囚變成美國座上客

    1965年4月2日,彭明敏、魏廷朝被判刑8年,謝聰敏10年。同年11月彭明敏獲“特赦”,被軟禁于自宅。彭明敏在回憶錄——《自由的滋味》中這樣描述他被軟禁的情況:“在理論上,我可隨意外出,也可以在島內旅行,但不斷受著監視,如果我搭乘計程車外出,便有一輛吉普車尾隨。如果我到飯店吃飯,安全人員便坐在不遠的桌子邊,也在那裏用餐。如果我乘火車南下到高雄探望母親,便衣人員也隨行左右。”彭明敏的案子從“警備總部”轉到“調查局”之後,直到他潛逃之前,監視並未放鬆,彭明敏説:“監視我的特務們,整天分成三班輪流,我的妻子被跟蹤的更緊迫了……我家巷口,靠近我們門口的攤販,竟成為監視我的特務們的中心”,“在這樣孤獨絕望的情況下,我感覺幾乎快要窒息了。”在此期間,彭明敏的一些朋友、同黨被捕,和他接觸的外國人,也被跟蹤,甚至取消台灣的入境簽證。

    這個被日夜嚴密監視著的彭明敏,在美國等國家一手策劃下,竟在1970年元月初潛逃離臺,到了瑞典,直到3個多星期之後,彭明敏打電報給家人,電報局將這個情況告知國民黨當局,他們才向全島發出緊急警報,搜捕彭明敏。一個月後,瑞典政府正式批准給予彭明敏政治庇護,並任命其為人類博物館正式研究員。1970年9月29日,彭明敏作為“政治亡命者”,持瑞典政府發的“無國籍者證件”,獲得美國簽證,成為美國的座上客,以密西根大學中國研究中心研究員身份,做美國所需要的事。

    由“台獨聯盟”到“台灣人公共事務會”

    彭明敏一到美國便積極進行“台獨”活動。他系統、瘋狂地鼓吹“一中一台”、“台灣地位未定論”、“台灣民族論”和“住民自決論”等謬論。提出:1985年以前台灣和中國之間的關係,“幾乎只是名義上的,而且關係動蕩不已,台灣不斷試圖脫離中國的控制”,1895年以後的1947年2月28日,“台灣全島蜂起反抗中國統治”;“從國際法的觀點看,自從1895年台灣割讓給日本以後,直到現在,並沒有任何條約和其他任何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將台灣重新劃給中國……也就是説,從第二次大戰結束之後,台灣的國際地位,一直未曾確定”;“中國人必須接受一個原則,即一群住民,在某種地理和歷史條件之下,有權決定自己的政治前途,甚至構成一獨立政治實體,不管他們的種族、文化、語言、宗教的背景如何。”;“台灣人應有權利決定自己的命運,決定自己的政治前途。”

    彭明敏的學術地位和《宣言》帶來的巨大影響,早被“台獨聯盟”看中。到美國之後的分裂行徑,不僅擴大了他本人的影響,也為“台獨”勢力起了造勢、輸血的作用,當時有人稱彭為“海外反對運動的救世主”。故1971年9月被“台獨聯盟”安排為“福爾摩薩研究所”所長,1972又當了“獨盟”總本部第二屆主席。但“獨盟”這幫人只想利用他發展自己,並不想真擁他當盟主,加上彭本人是“思考型知識分子”,十分缺乏行政、組織能力,且性格清高孤傲、自信執著,又不懂政治謀略,實不能勝任此職,1973年被張燦鍙取代後,又創辦“臺美協會”等小團體。

    1982年2月彭明敏參與拼湊“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1985年當選它的第三屆主席,1987連任。據王桂榮説,這是因為“彭明敏走馬上任後,憑著他個人的威望與中立的行事風格,FAPA的會務及財務都擴張不少,會員人數增加250%,分會總數也增加200%”。但到1989年,大形勢發生了有利於“獨盟派”的變化,故在該年3月FAPA第3屆中常委改選時,“獨盟派”一舉囊括了8席常委名額,彭明敏所提人選全部敗落,彭陷入孤立無援的境地,遂辭去FAPA會長職務。1990年2月,彭明敏又與其親信魏瑞明、葉加興、洪耀東、楊黃美幸、謝聰敏等,拼湊了“亞太民主協會”。

    由海外“通緝犯”到“總統候選人”

    彭明敏潛逃之後,台灣當局將其列為台灣15大政治事件的“通緝犯”,為此彭明敏從1989年7月就聘請律師團,交涉返臺事宜。”,而一直不能得逞。1990年春,李登輝力邀彭明敏等“台獨”分子回臺參加“國是會議”,“共商國是”,國民黨非主流派也以彭是“通緝犯”為由予以反對,使彭未能入境。在台灣“憲政體制改革”開始之後,1991年6月,台灣“高檢署”撤銷對彭的通緝,1992年台灣當局又修訂“刑法100條”,使暴力手段之外的“台獨”活動合法化。彭明敏遂在美國一些人的支援,得以“有尊嚴”地于1992年11月回到台灣。

    彭明敏回臺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當台灣第一任“民選總統”。早在1991年他就放風説:“老實説,競選總統的問題我並非沒有想過,但是細節現在還沒辦法説出來”。所以他從到台灣的當天開始,就按事先的設計製造“彭明敏旋風”,為日後選舉鋪路。出於同一目的,彭明敏于1994年5月,成立了“財團法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1995年2月突擊加入民進黨,同年3月正式宣佈參選“總統”。彭明敏在民進黨內部初選中以一萬餘票敗給許信良,但在1995年7—9月的第二階段選民投票中,卻領先了3萬餘票,按照民進黨有關規定,他成為民進黨“總統候選人”。

    從台獨務實派到基本教義派彭明敏在海外“台獨”勢力中,一直屬於溫和派。在擔任“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會長之後,與“台灣民主運動海外組織”的許信良一起,共同扛著“盟外”“溫和派”大旗,和以“獨盟”為首的“盟裏”激進勢力進行爭鬥。他們強調在體制內通過“民族自決”,實現“台灣獨立”。1987年彭明敏曾明確表示:“我認為只要台灣實行國會全民改選,什幺國號、國旗根本無關宏旨。我完全不在意這個問題。”早在1989年他就推動李登輝訪美,以促進台灣“重返國際社會”,就此《民眾日報》指出“李登輝彭明敏貌離神合”。回到台灣之後,他仍堅持“溫和派”政策主張。他認為:台灣已走上民主化軌道,國民黨成了競爭性政黨,台灣真正的政黨政治已經開始;今後台灣的首要任務是實現徹底的民主化;民進黨有能力執政,但是不能再像過去那樣為反對而反對,必須培養穩健、負責的精神,讓民眾放心將權力交給它。在“台灣前途”問題上,彭明敏提出,“台灣事實上自1949年以來就已經獨立了”;民進黨現在主張“台獨”,這是它作為在野黨的一種理想,如果它取得了台灣政權,其“台獨”主張有可能改變,以爭取多數民眾的認同。就是他1996年以“激進派”面目競選“總統”時,其主要政策主張也未脫出原來的一套。例如他説:“我當選總統後,將會尊重現行體制,但會讓社會和媒體公開就國號、國旗、國歌等問題進行討論,等到社會已經具有某種程度的共識,在適當時機,進行公民投票,讓全民來決定國號、國旗、國歌。”

    “總統”選舉過後,彭明敏于1996年4月成立了“建國會”,發表“台灣要建國宣言”。彭明敏另起爐灶的原因,一是在“總統”選舉期間與民進黨結下了矛盾;二是彭明敏對民進黨為了執政,不斷對台獨表述進行調整不滿;三是為自己尋找未來出路。“建國會”核心成員大多是後來“建國黨”的領導人,如林山田、謝聰敏、李永熾、鄭欽仁等。這些人拖著彭明敏走進“台獨基本教義派”的行列,參與策劃或積極支援它分裂祖國的活動。例如1997年8月15日參與發起“台灣共和國運動”,妄圖“以推動台灣正名、廢除中華民國國號、推動一中一台政策及使用台灣共和國國號加入聯合國地具體行動,逐漸推動台灣共和國的建立”;1998年6月,“建國會”和二十多個“基本教義派”團體一起,舉行“關切柯江會談,決志保臺建國”大遊行,叫囂“台灣獨立萬歲”、“台灣,中國,一邊一國”、“保臺建國”。1999年4月,“建國會”就一夥人搞的“絕食公投入憲活動”發表聲明,要求“立法院無條件通過公民投票法”。2001年“台灣團結聯盟”一成立,彭明敏就表示“認同臺聯的四大政策”,並與李登輝同臺,為它的“立法委員”候選人助選。

    由在野“大老”到“當朝國師”

    彭明敏在“台獨”勢力中的輩分,單是一個“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就無人能出其右,所以他被吹捧為台灣民主運動的“先知先覺”、“台灣今之耶穌”、“台獨教父”。

    2000年陳水扁上臺後,彭明敏不但連續3次被陳水扁聘為“總統府資政”,是少數幾個在“總統府”內有專設辦公室的人,而且唐飛“內閣”、張俊雄“內閣”上臺,都是彭明敏擔任“監交人”,2002年新任“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也是在彭明敏監交下完成的新舊任秘書長交接儀式。就此彭明敏受寵若驚地説:“從來沒有想到會有這一天”。由此,有人稱彭明敏為“國師”。陳水扁之所以把彭明敏抬得這麼高,固然和這倆人早就聲氣相投,沆瀣一氣有關,例如,1996年彭明敏另起爐灶成立“建國會”時,陳水扁是民進黨內有分量的人之中,唯一明確支援彭明敏的人。在2000年的“總統”選舉中,彭明敏又出來支援陳水扁,聲稱:“在總統候選人中,陳水扁是唯一能夠堅守李登輝特殊兩國論路線,維護台灣主權與利益的人”。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正如《新台灣新聞週刊》所披露的那樣:陳水扁這樣安排,“除了肯定彭明敏對台灣民主運動‘先知者’的地位外,另有更深一層的含義,即獨立建國尚未成功,這個最後的理想,還有待大家共同努力。”

    (本文作者係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研究員)

    中國網200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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