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技
文化體育
風土人情
兩岸淵源
海峽風雲
台灣秘史
珍貴史料
史海拾貝
紀實報道
戰爭實錄
台灣人物
重要言論
白皮書
中美關於台灣問題的官方文件
法律法規
外交部談台灣問題
對等機構
海協會聲明
汪辜會談
李家泉
余克禮
辛旗
蘇格
徐博東
李亞飛
劉雪琴
胡漢湘
張同新
郭平坦
劉宏
郭震遠
嚴峻
曾潤梅
孔繁敏
陳小艷

error in procedure getTitle!


衛生部關於受理生産台灣地區已上市藥品申請有關事宜的通知

    1994/12/19

    鋻於台灣地區藥品審批要求與1985年前大陸其他省市具有藥品審批權時執行的審批要求不同,台灣地區對仿製國外已上市的藥品,有免做臨床前及臨床安全有效性試驗的特殊政策。另外,考慮應與我部現行新藥管理規定要求一致,現對受理生産台灣地區已上市藥品申請有關事宜做以下通知:

    一、凡是生産台灣地區已上市藥品(大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標準品種彙編》及國家藥品標準已收載的品種除外)的申請,一律按新藥管理規定辦理,由衛生部發藥品批准文號。不可按仿製地方標準品種辦理。

    二、生産企業申報時,允許按我部規定的新藥申報資料項目使用在台灣地區進行的有關化學、藥理、毒理及臨床試驗等數據,做為申請資料。如所報資料難以進行審核,則必須另行提供符合規定的有關試驗數據,供審核有效。


中國台灣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
青島臺辦
北京市臺辦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
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
山東與台灣
台灣民主自治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