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文毅——“皇民化台獨始祖”   
張鳳山

    出身望族 留學美國

    廖文毅,原名廖溫義,英文名字Thomas Liao。1910年3月22日生於台灣雲林縣西螺鎮義莊村。祖籍福建漳州南靖縣永豐裏,第10世祖先廖丁選在順治末年移民至此。祖父廖龍院的岳父在1879年加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是西螺地區最早的長老教徒。廖龍院是地主,有4男2女,去世後由長子廖承丕管家。由於他殘酷剝削佃農,加上善於理財、人脈充沛,財産猶如滾雪球,在日本佔領台灣初期,就“擁有幾千甲地,收租幾百萬租”,成為當時雲林首富、台灣四大地主之一。廖承丕1916年被日本人任命為西螺區第三任區長。他的妻子是開明閨秀,台南市長老教女校(現今長榮中學)第一屆畢業生。夫妻都是長老教會信徒,二人出資在西螺興建教堂,鼓動年輕人入教。

    廖承丕有5男2女,廖文毅排行老三,1923年西螺公學校畢業後,肄業于長老教會辦的淡水中學,1925年赴日本就讀于美國教會創辦的同志社中學,1927年畢業,考進南京教會學校金陵大學工學院,1932年畢業,旋即入美國密西根大學,1933年獲工學碩士,1935年獲俄亥俄州立大學化學工程博士學位。此後不久,便和第一任妻子李惠容結婚,李出生在美國,父親是來自中國廣東的一個牧師,母親是美國人。兩人育有3男1女,在香港分手後,廖文毅又和一個日本女人結婚。

    熱衷政治 連遭挫折

    1936年,廖文毅回到祖國大陸,擔任國立浙江大學教授,出版了《台灣之糖業研究》一書,1937年蘆溝橋事變後,被聘為軍政部兵工署上校技正。1940年出任香港銀行團鑒定技師,同年回到台灣,歷任大承興業公司、大承物産公司、永豐公司、台灣鹼業公司董事長。在此期間,還任台灣石炭協會顧問、高爾夫協會總裁、橄欖球協會會長。日本投降後,出任東南長官公署工礦處簡任技正,兼台北市工務局長。1946年,辭去工務局長,改兼台北市公共事業管理處處長。

    廖文毅熱衷於政治,戰爭剛一結束,他就創立“台灣民族精神振興會”,同年又組織“台灣憲政會”,1946年初創辦綜合性評論雜誌《前鋒雜誌》。該雜誌的主要撰稿人,都是後來廖文毅搞“皇民化台獨”的核心人物,除了廖文毅和廖文奎之外,如邱永漢、林純章、楊基振、廖史豪等,無一例外。

    1946年9月,台灣省補選8名第4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他是幾十個參加競選者之一。間接投票結果:林忠22票,林宗賢18票,羅萬伡16票,林獻堂14票,廖文毅13票,林茂生、楊肇嘉、陳逸松、吳鴻森、杜聰明,都得12票。照理,第五高票的廖文毅該當選無疑,但是主管部門提出,廖文毅的一張票“廖”字因墨跡未幹被弄臟,楊肇嘉的一張票的“嘉”多了一劃。這兩張票經南京國防委員會裁奪無效,省參議會決定得12票的5人以抽籤定勝負。具體辦法是一人負責抽取參與者的名字,另一人抽“當選”、“落選”簽。結果第一簽就是“廖文毅”“落選”。楊肇嘉在他的回憶錄中評説此事道:“俗話説:‘入鄉隨俗’,雖同為一個民族的後裔,但各省由於地域關係總有其習慣上的不同。即以選舉一事而言,台灣于1935年半數民選州、市、街、莊協議會開始,即用的‘記名’投票辦法,以所記票能辨認出為某人時即屬有效。自是以後台灣的各種選舉即准此而行,以成習慣。今者因一字之污而遽作廢票論,不僅使廖文毅心存不甘,即是投票者和旁觀的群眾也感覺到不以為然。”

    廖更抱怨説:“假設我得票比別人少,落選了,我沒話説。假設我真的與眾人同票,而且是公平無弊的抽籤,落選了,我也沒有異詞。可是,這件事,太沒有道理了。”但是這並沒有影響他參與政治活動的熱情,同年10月,廖文毅和連震東競爭台北市只有一個名額的“制憲國大代表”,結果連震東得22票當選,廖文毅只得7票,再次敗落。1947年1月1日中華民國憲法公佈後,“為了促進台灣的憲政實施”,廖文毅成立“自治法研究會”。

    美國培植 走向台獨

    廖文毅是台灣海軍情報官、美國駐台灣副領事喬治科爾在台灣煽動、組織、指揮“台獨”活動中,拉攏、培植、保護的重點人物之一。廖文毅的同黨、他的侄子廖史豪承認,喬治科爾是“三叔的朋友”。他披露,“2.28事件”之後,陳儀的“阿兵哥每天到家裏來,一定要三嬸講清楚三叔逃往何處。三嬸沒有辦法,只好去找美國駐臺副領事喬治科爾,科爾説,‘沒關係,你插一支美國國旗在屋外。’果真有效,三嬸插了美國國旗在家門口,軍人就不敢再來騷擾”。

    廖史豪還披露,“1950年2月28日,廖文毅在東京正式發表台獨主張演講,國民黨向麥克阿瑟抗議,説台灣人表示革命和獨立。因之,廖文毅被麥克阿瑟捉去東京巢鴨關了7個月,理由是非法入境。因為廖文毅在香港使用菲律賓護照潛往日本。事實上,這是司令部的一種保護措施。”廖文毅的“台獨”思想也正是在巢鴨監獄最後定型的。

    廖文毅的分裂活動是從鼓吹“聯省自治”開始的。他的所謂“聯省自治”是“要台灣人治臺”,“台灣應該在聯邦的體制下完全自治”,“台灣的國防和海防,要特殊于中國大陸,省長等必須民選”等等。1947年2月26日,廖文毅和二哥廖文奎來到上海,28日台灣發生“2.28事件”,4月18日,陳儀發佈“2.28事件首謀叛亂在逃主犯”30人名單,二廖名列其中。1947年6月,廖氏兄弟和林木土、陳炳煌、王麗明在上海亮出“台灣再解放聯盟”的招牌。該年7、8月間,“聯盟”向美國持使魏德邁遞交一份《處理台灣意見書》,“意見書”提出,台灣的歸屬問題要由台灣人民投票決定;在舉行公民投票以前,台灣暫時置於“聯合國托治理事會”之下。

    1947年秋廖文毅到香港,1948年2月28日,正式拼湊起“台灣再解放聯盟”,自任主席。由於遭到在港台灣愛國進步人士的強烈反對,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廖文毅感到香港“不是理想之地”,遂于1949年底出境去日本。1950年2月,成立“台灣民主獨立黨”,自任黨主席,1955年9月,在東京成立“台灣臨時國民議會”,12月廖文毅當了“共和國大統領”,1956年1月宣告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廖文毅任“大總統”,同時,將“台灣臨時國民議會”改成“台灣共和國臨時國民議會”。

    廖文毅集團極力鼓吹:台灣問題“必須依民族自決原則,以國際協定所保障的台灣民族的、自由的和獨立的台灣來解決”,台灣要實行“在中立國監視下台灣共和國國民大會的自由選舉”,“制訂憲法”,“實行台灣共和國大統領的自由選舉”。

    廖文毅搞的“台灣民主獨立黨”是第一個以‘台獨’為宗旨的台灣人政黨,“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是在國際社會挂出的第一塊“台獨”招牌;其鼓吹的“台灣地位未定論”、“台灣民族論”和“民族自決論”,是“台獨”勢力早期的全部“理論”。廖文毅的“皇民化台獨”,在“台獨”多元化後,也算其中的一派——“皇民化台獨派”。

    無路可走 回到台灣

    1965年5月初,廖文毅表示願意和國民黨“談判”。這除了種種因素的作用,使廖文毅感到“無路可走”外,還有兩個直接原因。一個是他的侄子廖史豪錄音帶的攻心。錄音帶哀求:“三叔啊!這回我和黃紀南都判了死刑,就要被槍決了。母親因為我死亡在即,憂苦驚慌,現在獄中也朝不保夕。我們三條命,就等著三叔您回來,才有存活的希望。請三叔您念在我母子及黃紀南都命在絲危,趕快回來,救救我們!”二是蔣經國“保證”廖文毅返臺後,“生命安全與自由無虞”;撤消對其的通緝令,併發還所查封全部財産;“特赦”廖文毅的家人廖蔡繡鸞、廖史豪、廖溫進和黃紀南;“保證”任命其擔任“相當於內閣閣員的職位”。1965年5月14日,廖文毅被“招安”,返回台灣。行前發表經國民黨“駐日大使”張厲生“核定”的聲明。聲稱:“文毅為謀台灣同胞之利益與幸福,奔走海外垂20年,邇來烽火日逼,世變益殷,深切認識當前之大患,為大陸共黨之滲透與顛覆。故決心放棄台灣獨立組織活動,響應蔣總統反共建國聯盟號召,劍及履及,離日返臺,貢獻所有力量,為反共建國大業,堅決奮鬥。”

    廖文毅在台灣等了一個多月,被任命為“曾文水庫興建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曾文水庫屬台灣省政府所有,連省長都不是“閣員”,更不用説廖文毅了。而且國民黨還對其進行嚴密的監控,不僅秘書和司機是調查局的人,在1967年6月經蔣經國核準,還任命他原來的同黨黃紀南,為“曾文水庫興建委員會”額外專員,負責“隨時將廖文毅的言談提出報告”。曾文水庫完工後,他調任台中港籌建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經一再向蔣經國表示對此沒有興趣後,改任挂名的華南銀行常駐監察人。廖文毅雖然有龐大的家産,生活無虞,但因沒有得到“相當於閣員”的高官,而鬱悒寡歡,後來和日本籍妻子分手後,在台中包了個酒家女,整天過著紙醉金迷、荒唐糜爛的生活,于1986年了卻殘生。

    廖文毅的二哥廖文奎、大嫂蔡繡鸞、侄子廖史豪等家人,都是他這個分裂集團的骨幹分子。

    (本文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研究員)

    中國網2002年7月4日


警惕“漸進式台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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