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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法”修訂案掀起軒然大波

    

    台灣“立法院”日前倉促修訂“有線電視法”,取消了對財團家族持股的限制。這將使台灣的有線電視市場所有權更加趨於集中,有可能出現嚴重的壟斷現象。因此,該修訂案在台灣社會掀起軒然大波,新聞傳播學界發起連署行動,要求修改這一修訂案。

    台灣“有線電視法”原先有規範“家族持股限制”的條文,主要是為了防止財團壟斷台灣的有線電視市場。但是,這一條文竟在台灣“立法院”日前的快速審案過程中被廢除。由台灣大專院校傳播係學生組成的“傳播學生鬥陣”已經開始發函給台灣的傳播學界,對此提出嚴正抗議,併發起連署行動。

    據這項連署書透露,台灣“立委”蔡豪與台灣東森集團關係密切。他曾經擔任新台北有線電視系統董事長,現在還是東森集團旗下臺開公司董事。存在這種利益關係,蔡豪本應回避這項修正案,但他根本沒有這樣做。

    連署書警告指出,台灣有線電視在財團壟斷經營下,已經因為財團之間的相互角力而多次發生訊號中斷事件。大財團收購兼併的結果,一方面可能把全臺的有線電視系統整合起來,難以發揮有線電視的區域特性,另一方面由於財團們凡事講求利潤,追求收視率,會令電視節目充滿色情和暴力內容。

    人民網200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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