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黑店”給澳門經濟“龍頭”抹黑  

    今年以來,承接前兩年的升勢,來澳門的遊客又有大幅增加,“百尺竿頭,更進一步”,這種現象自然可喜可賀,但一些“黑店”伺機而起,欺詐遊客,使旅遊變味為“購物”,情況也令人側目憂慮。

    “黑店”是澳門人對那些以遊客為欺詐對象,專門以造假、售假店舖的統稱。“黑店”在澳門蕓蕓眾多商鋪中為數雖不多,卻是少數“害群之馬”,尤如幾粒攪壞一鍋“粥”的“老鼠屎”。“黑店”正在對澳門經濟的“龍頭”旅遊業進行抹黑。

    “黑店”實在夠“黑”,有售出的金飾製品含金量居然不足一成的,有將海螺肉冒充成“鮑魚幹”的,也有以曬乾的蘿蔔做成人參的。最近有一名遊客,回上海後將在澳門“黑店”購買的“金飾品”拿去檢驗,結果競發現,裏面不含任何黃金成分。又據報道,有一名遊客,被導遊帶去一家“黑店”購買藥材,遊客尚未置可否,售藥的卻已將名叫所謂“神仙草”的藥材切碎,並強行要這名遊客以每斤四千五百澳門元的“大價”購買,後經投訴查實,原來此種所謂“神仙草”只是生津止渴功能的中藥石角鬥,普通的幾十元一斤,頂級的也只二百餘澳門元一斤。像這樣“離譜”的例子雖然不多,但確實存在。

    “黑店”自然不可能獨立生存,它要發揮作用,還必須與某些旅遊社和導遊相勾結,因此便有不少大巴、中巴的遊客被拉往“黑店”,而且往往一停就是一兩小時,那些不想購物的,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又無處可去,只好在門口三五成群,扎堆聊天。甚至還要承受冷嘲熱諷,記者曾詢問過幾名遊客,他們坦言只想旅遊,但卻被不斷拉去購物,如此不來也罷。

    對於“黑店”的猖獗,澳門特區正在力緊打擊,包括修改法律和立例,加強處罰,協調各部門的執法力量等等。但作為旅行社、導遊、甚至“黑店”的經營者也必須自我省察。“風物長宜放眼量”。發展旅遊業首重誠信、形象,旅遊當然不僅包括觀光,還有購物,但拉遊客去購物也要有度,要急遊客之所急,賣遊客之所需,才有“回頭客”,更重要的是要貨真價實,那怕稍貴一點,也還合情理。

    資訊社會,沒幾個“傻子”,即使過去被視為孤陋寡聞的內地人,如今見多識廣,精明的也多得很,不少遊客就對記者説:“經驗告訴我們,凡是導遊拉去的,我們寧可不購物。”這種觀念一旦形成普遍共識,便意味著“黑店”要關門,而很多正當經營的商鋪也要受廣泛的衝擊。

    中新社2002年04月22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