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6日召開會議,通過《保留土地供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使用》行政法規。
行政會發言人唐志堅説,特區政府已決定將兩幅土地無償提供給駐澳門部隊使用。其中一幅位於澳門半島新口岸填海區第九街區F地段,即目前駐澳部隊的臨時訓練場,面積5596平方米。另一幅在澳門凼仔島,面積42018平方米。
該行政法規將於近日在特區政府公報上頒布,並在頒布的次日起正式生效。
據悉,改建軍營的費用將由中央人民政府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十三條規定,澳門駐軍的軍事用地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無償提供。
新華社 2000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