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入境處處長李少光透露,為進一步方便內地居民赴港探親,經過香港和內地有關部門商討,中國內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擬增加多次往返赴港探親簽注,有望於今年內實施,細則尚待落實及公佈。
香港文匯報報道説,目前內地居民赴港探親,夫妻分居類、未成年子女探望父母或父母探望子女類申請人,一年內可申請赴港探親兩次,每次在港停留三個月;其他類申請人,一年內可申請探親一次。
入境處長李少光昨日早上在廣州和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會面,討論到簽發多次使用雙程證給港人內地直系親人的問題,以紓緩對申請單程證的壓力。
他表示,香港和內地有關部門經商討後,可望於今年內落實,向在香港有近親的內地人簽發多次使用雙程證。他説,由於是雙程證,比較好辦,細節已經交專家討論,他希望能夠在今年內落實。
中新網2002年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