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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運會上的不和諧音符

    21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的吉祥物“拉拉”,取形于國寶揚子鱷,綠白相間,可愛、友善、充滿青春氣息,深受參加大運會的中外運動員的喜愛。無論開幕式還是領獎臺,還是大運村裏,隨處可見手捧“拉拉”的笑臉。

    然而,今天,在大運會新聞中心,“拉拉”突然換了一副面孔:買“拉拉”必須先買一套價值95元人民幣的紀念章。當然,銷售者沒有這麼赤裸裸,來了個自作聰明:“贈送”。就是説,買一套紀念章送一個“拉拉”。因為受人所托,記者儘管覺得不太對勁,還是到設在新聞中院內的紀念品銷售處,掏出100元以求獲得贈品。然而,事情又來了,記者等著找5元錢的零頭時,西服革履的銷售人員卻説:5元錢是“拉拉”的價格。記者問:“不是贈送嗎?”幾個銷售人員意味深長地笑著説“5元錢和送還不一樣。”據他們介紹,所有這些,都是進貨商決定的。並説,大運村裏也是這種“贈送”方式。記者來到設在新聞中心二樓的商品銷售部,一開口,工作人員就發開了牢騷,他説,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賣的好好的,突然不讓賣了,改成這種方式,我們也難以理解。記者看到許多來買“拉拉”的人們都紛紛表示不解。

    把原本正常銷售的商品改成這種所謂“贈品”,其目的不言自明,已經讓顧客很不舒服,如果還要收費,哪怕價格再低性質就變成了強行搭售。這是違反銷法的,別説在大運會上,就是在正常的商業行為中也是不允許的。

    體育盛會中蘊藏著無限商機,把商業行為引入其中,這本來是一種進步,世界各國莫不如此。我們不僅在大運會上要這樣做,7年後的奧運會也要這樣做。但必須遵循市場規則和信譽,遵守法律法規,不能見錢眼開,既損害消費者的權益,也給幾近完美的大運會製造不和諧音符。如果説總結經驗的話,這是不是也算一條?

    

    人民網 200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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