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已建176座高爾夫球場 國土資源部嚴格審批

1984年,我國大陸第一座高爾夫球場———中山溫泉高爾夫鄉村俱樂部在廣東中山三鄉建成。打那之後,尤其是近十年來,高爾夫球場在我國大有風起雲湧之勢。驅車在京津塘高速公路,可以發現,路邊高爾夫球場一個接著一個。膠東半島至少建設了6座高爾夫球場。在缺水嚴重的北京,建設有24座高爾夫球場。在廣東,高爾夫球場多達54座。據有關高爾夫網站統計,目前,我國除青海、甘肅、山西、西藏、寧夏5個省、自治區以外,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建成高爾夫球場176痤。這還只是保守的數據。我國已建和在建的高爾球場究竟

有多少,國土資源部、建設部的有關人士也説不清楚。

無序發展———地方政府各自為政,越權審批

一座高爾夫球場是什麼概念?據了解,一座標準的18洞高爾夫球場,至少需佔用土地70公頃(1000畝以上),球道長達7000多米。有的高爾夫球會所擁有球洞90個甚至更多,佔用土地數千上萬畝。

按照國家徵地審批許可權,用地超過70公頃以上的,須報國務院審批。高爾夫球場佔地無一不超過千畝。如此大宗佔用土地的高爾夫球場建設項目,有多少經過國家審批了呢?

記者先後與國土資源部、建設部聯繫採訪,得到的答覆大致一樣:高爾夫球場建設不歸他們管。他們不了解情況,建議記者到有關地方政府去了解。國土資源部有關人士直截了當地説,據他了解,只有1座高爾夫球場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國土資源部從來沒有接到過任何高爾夫球場的用地申報材料。

長期以來,由於國家對高爾夫球場建設一直沒有歸口管理,以致一些地方政府各自為政,越權審批,濫建高爾夫球場。高爾夫球場建設長期處於無序無控發展狀態。

在雲南,某地以“出租土地、獨資經營”的形式,對外發佈公告,擬建設一個國際標準高爾夫球場———雲盤山國際高爾夫球場,拋下一塊“這裡地價便宜、政策優惠、投資者考察後定位資金投入”的誘人蛋糕;2003年1月,青島開發區外經貿局發佈資訊,擬在開發區薛家島度假區內,建設一個國際標準的高爾夫球場,佔地1000畝;2003年秋,即墨市馬山地區4600畝耕地被當地政府強行徵用,建設高爾夫球場和度假村。

業內人士還告訴記者,由於審批混亂,有的鎮政府甚至是村委會也來批地建高爾夫球場。

在河北某開發區,一位高爾夫球場總經理告訴記者,球場建設的一切手續,在開發區就全部解決了。據了解,球場全部用地規劃中就已經有了。球場建設是當地作為企業進駐來審批。

為了逃避國家審批,有的球場採取租賃農民土地的方式建設;有的地方政府採取先將某片土地規劃為綠化用地,然後作為綠化項目由開發商建設高爾夫球場。巧立名目,逃避國家審批,成為高爾夫球場建設的一種通行做法。

中國高爾夫球協會歷來提倡利用三荒(荒山、荒地和荒坡)建設高爾夫球場。然而,高爾夫球協會對各地高爾夫球場沒有任何約束作用。於是乎,一些高爾夫球場不是建在荒山、荒坡上,而是圈起了大片良田;有的頗具文物價值的古村落也遭破壞,建起了高爾夫球場。

據了解,這些越權批准設立的高爾夫球場在“審批”過程中大都沒有當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參與,多數存在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問題,直至發生非法佔地。很多高爾夫球場在批准設立後才調整規劃,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權威性受到嚴重衝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土地利用的規劃和管理職能受到極大削弱,在一些地區形成了“規劃跟著項目走”、“規劃跟著領導走”、“規劃跟著違法走”的不正常現象。

惡性迴圈———高投入、高稅收、高消費、高虧損率

高爾夫一進入中國,似乎就姓“高”。

高投入。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建設一座18洞標準球場,需要購買土地1200畝,加上場地建設費、會所建設費、球場維護費等,差不多需要投入3億元人民幣。

高稅收。中國高爾夫球協會有關人士對記者説,目前,國家對高爾夫球場按娛樂業徵稅,總稅率達23%。

高消費。由於投資成本高,加上高稅率,使得高爾夫球的門檻也居高不下。據了解,打一次高爾夫球,要收取多項費用。其基本費用是果嶺費(也就是打球費)。果嶺費目前在國內不一樣,高的1000多元,最低的也要400—500元。在果嶺費之外,如果有球童服務,球場還要收取球童費;如果租車打球,還有租車費;如果你沒有球桿、沒有包,還有租桿費、租包費;如果在會所裏吃飯,還要支付餐費。另外還要給球童本人小費。這些費用加起來也要好幾百元。因此,在人們心目中,高爾夫便成為“有錢人的運動”。

高虧損率。在消費者抱怨“門檻太高,消費不起”的同時,大多數高爾夫球會所也在抱怨生意難做。昂貴的成本投入和高額稅收,迫使球場收取較高費用。而收取費用越高,離群眾就越遠;離群眾越遠,它的“貴族”及娛樂性質就越濃,經營效益就越有限,從而形成高投入—高稅收—高消費—高虧損的怪圈。業內人士對記者説,目前,國內高爾夫球場80%處於虧損狀態。一位高爾夫球場總經理甚至對記者説,高爾夫球場沒有不虧的。

無利可圖的事開發商不會做。記者發現,與高爾夫球場形影不離的還有高檔別墅。一些開發商熱衷的並不是修建高爾夫球場,而是將高爾夫球場建設與房地産開發聯姻,以建球場為名圈佔土地,並以此來帶動實質意義上的房地産開發。

形象工程———只顧當地形象,不顧群眾利益

一些地方政府對建設高爾夫球場大開綠燈,實際上是把高爾夫球場作為“形象工程”來對待。在一些地方政府看來,高爾夫球場就是投資環境的象徵。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員説,球場賺不賺錢並不重要,對於投資環境來説,重要的是有沒有。在某開發區的網站上,當地一高爾夫球場的照片被設置為開發區環境的網頁背景。

據了解,不少高爾夫球場都與開發區相伴相隨,不少開發區也都有高爾夫球場的建設規劃。應當説,高爾夫球場確實能帶動球場周邊的地産價值,對當地招商引資能起到一定作用。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有的地方政府官員卻只顧“形象”,只顧“政績”,而不顧國家政策和法律,不顧群眾的利益,以犧牲土地和農民利益來謀求當地經濟發展。

不依法補償。一些地方政府為應付用地審批,採取弄虛作假的方式,以調低土地年産值來保證補償倍數合法,以此大幅度降低徵地補償標準。即墨馬山地區4600多畝耕地被圈佔建高爾夫球場,失去耕地的農民,得到的補償是每畝每年400元錢。

截留、挪用或長期拖欠徵地補償費。一是徵地補償費在用地單位全額撥付的情況下被地方政府挪作他用;二是地方政府作為補償主體或部分主體(配套),在項目急需開工又因財政困難拿不出錢補償的情況下,只有為農民開空頭支票、打白條。

低廉的補償,農民當然不願意。但各地有各地的高招,農民不願意也得願意。有的地方動用警力,無任何手續就強制拆遷農民的住房,不同意拆遷就停水、停電、砸玻璃。據了解,徵地補償是一個突出問題,多年來因徵地引發的矛盾,多與補償安置有關,由此造成農民與地方政府或建設單位的衝突,甚至導致矛盾激化,影響社會穩定的情況時有發生。

有的地方政府還以地生財。他們以較低廉的價格從農民手中徵得土地後,再以高價賣給開發商建高爾夫球場和高檔別墅。

當務之急———統籌規劃,規範管理

高爾夫球運動是一種有益於身心健康的運動,受到世界上許多人士的喜愛。經過去年的非典災難,我國打高爾夫球的人明顯增多。據介紹,我國高爾夫球愛好者已超過450萬人,且每年以20%—30%的速度遞增。

業內人士指出,當務之急是國家有關部門要根據我國的國情,對高爾夫球場建設進行統籌規劃,合理佈局,規範管理,並引導高爾夫球場建設向公眾球場發展。

問題的關鍵是我國對高爾夫球場建設沒有是非標準,哪些地方可以建,哪些地方不可以建以及如何建,一直沒有相應的政策標準和技術標準。

據業內專家分析,我國高爾夫球場建設長期無序發展,根本原因是國家沒有實行歸口管理,存在管理空洞。不少有識之士建議,對高爾夫球場的審批、建設首先應當實行歸口管理,根據各地不同的市場需求和自然條件,統籌規劃高爾夫球場建設,並制定一系列相應的政策規範和技術規範,對高爾夫球場實行規範審批,規範建設,規範管理。

編者點評

我國高爾夫球場的發展,對完善體育設施,開展高爾夫球運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近年來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值得高度重視:一些地方高爾夫球場建設過多過濫,佔用大量土地;有的違反規定非法徵佔農民集體土地,擅自佔用耕地,嚴重損害了國家和農民利益;有的借建高爾夫球場的名義,變相搞房地産開發……為此,國務院辦公廳已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暫停新的高爾夫球場建設,清理已建和在建項目,規範已建高爾夫球場的運作。各地應嚴格按照通知精神執行,遏制高爾夫球場的盲目建設。(傅丁根)

人民日報  200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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