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稅收政策出臺 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近日發佈《關於第29屆奧運會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第29屆奧運會組委會、國際奧會、中國奧委會以及有關奧運會參與者將享受到優惠政策。其中,參賽運動員因奧運會比賽獲得的獎金和其他獎賞收入免征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通知》明確規定,企業、社會組織和團體捐贈、贊助第29屆奧運會的資金、物資支出,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全額扣除;對財産所有人將財産(物品)捐贈給組委會所書立的産權轉移書據,免征應繳納的印花稅;對參賽運動員因奧運會比賽獲得的獎金和其他獎賞收入,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免征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哈爾濱日報》 200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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