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網際網路供銷商告上法庭 貝克爾當完被告當原告

    兩天前剛擺脫官司的德國前網球巨星貝克爾又要上法庭了,不過這一回他成了原告。貝克爾今天以侵犯肖像權為名將德國最大的網際網路供銷商告上法庭,要求賠償。

    這位三屆溫網冠軍控告德國電信T線上不經他本人許可就使用其肖像,並且提出了580萬歐元的賠償。貝克爾稱,1999年至2000年,T線上在報紙和電視廣告上頻繁使用他的形象。

    因為在1991年至1993年間偷稅漏稅共計大約170萬歐元,慕尼黑地方法院24日做出判決,判貝克爾兩年緩刑以及補交稅款後再加罰30萬歐元。

    

    新華社 2002年10月28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