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奧運會組委會昨日確定法律顧問機構

    2008年北京奧運會組委會今天宣佈,經過近半年的嚴格遴選並徵求多方意見,已正式確定並啟用兩家律師事務所為自己的法律顧問機構。

    北京奧組委法律事務部負責人劉岩介紹説,金杜律師事務所和美富律師務所已分別受聘為北京奧組委提供國內和國際的總體法律服務。據介紹,金杜律師事務所總部設在北京,美富律師務所總部設在美國。

    根據三方簽訂的“法律顧問機構聘用合同”約定,兩家律師事務所受託承擔的任務將涉及眾多的法律領域。目前,這兩家律師事務所都已成立了各自的北京奧運會工作組,開始與北京奧組委有關部門進行對口交流,全面了解奧組委的工作情況。兩家律師事務所的北京奧運會工作組的律師目前有63人,其中外籍律師39人。

    劉岩表示,在奧運會籌備過程中,國際奧會及其主要贊助商和眾多的國際體育組織會與北京奧組委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一定的法律關係,尤其是在市場開發、高新技術、娛樂表演、電視轉播等諸多方面會遇到複雜的法律問題。據預測,僅合同數量就可能數以萬計。因此,北京奧組委從組建之初,就高度重視法律顧問機構的建立和使用。

    去年秋季以來,國內外有100多家律師事務所或法律服務機構先後同北京奧組委籌備辦公室和後來的北京奧組委聯繫,希望成為北京奧組委的法律顧問機構。今年4月20日,北京奧組委通過新聞媒體對外發佈了公開選聘法律顧問機構的公告。在規定的截止日期內,共有53家國內外具有相當影響的律師事務所提交了應聘的項目建議書,此次確定的兩家法律顧問機構就是從這53家遴選出來的。(李煦)

    

    新華社 200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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