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家的稿費

    香港女作家林燕妮説,查良鏞(金庸)是個天生有權術的人,在他的王國內,沒什麼人能逃得出他的五指山。他創下文人辦報不但不倒,而且極度成功的先河。很多人認為文人辦企業,易流於情緒化,不會精打細算。查良鏞卻不,説了不能加薪便不加薪。亦舒是在他主帥的報紙上寫稿的一位專欄作家,一次,要求他加稿酬,他説:“你不花錢的,加了稿費有什麼用?”亦舒就在他的報紙上罵他,查社長笑吟吟地説:“罵可以罵,稿照登,稿費則一樣不加。”林燕妮要求他加稿費,他説:“你那麼愛花錢,加了又花掉,不加。”總之,左也不加右也不加,你開口他便不加,你不開口,到了年底反倒會稍稍將稿酬向上調整一下。

    香港作家都喜歡他的脾性。不過,香港作家在稿費問題上,10個作家有8個遭遇過不愉快的事。參選香港小姐而晉身娛樂圈的楊美儀,因美容著作《靚足一世》廣受注目,被多家刊物邀寫美容文章。香港某刊物請她寫一篇有關莎莎化粧品公司産品的文章,稿費以每字一港元計算。當3400字的作品刊登後,編輯以“曾協助刪改文章”為由,減去稿費一半。楊不滿,於是向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賠償。結果,該刊的代表缺席聆訊,向她發傳真説,願支付3068港元稿酬和解。

    楊還算幸運。年輕的暢銷小説作家梁望峰,卻常常在稿酬問題上受欺負。他説:“罵編輯?頂撞他?別搞太多事了,這圈子很小,得罪一家,也就得罪了所有同行,飯碗也難保。寫作人總是很委屈的,除非你出名,除非你資格老,否則,副刊編輯一換,你的專欄也沒了,報社高層發生震蕩,你的專欄同樣不保。”

    可以説,香港大部分作者寫稿,都不在意稿費的多少,主旨在知名度,爭取見報率,讓公眾認識自己。於是,有些作者被減稿酬,或者被騙去稿酬,也不會多聲張。

    香港作家的稿費,一如打工仔的收入,是高度秘密,編輯知道內情,也不隨便公開,作者之間更不會説出真情。香港作家大多不願與編輯講價,編輯給他開價,他們多説“無所謂”,心裏想什麼是另一回事了。

    香港報刊的稿費計算,多以每篇刊登的字數為準,標點和開段空格一般包括在內。假若文筆未見精煉,或刻意拖長,編輯就會修改,編輯加的部分,一般也列入作者資産。不同作者的稿費標準差幅很大,以千字計算,由250港元到2000港元不等,香港報紙的專欄作家,能拿到一個字2港元的,可謂寥寥可數,全香港僅四五人而已。有名氣的作家,通常是一個字1港元到1.5港元。

    當然也有特殊的,早些年有位專欄作家,一個字竟拿到18港元。有些專欄作家,是每月給他工資,每天不能脫稿,年終還和一般公司員工一樣享有“雙糧”,即每年12月份,能拿到兩個月的工資。

    在香港這座都市,能靠稿酬養活自己或全家的,確實不多見。筆者到香港的翌年,即1995年,66歲的簫銅在家入睡時,被一場大火燒傷致死。他是個多産作家,但晚年在報刊上的個人專欄紛紛被停,經濟收入銳減,在罹難前,他只剩下為一家報紙寫連載小説,以維持生計。他身後,文友才發現他生活拮據,夫妻倆居住在一個不足6平方米的小屋裏,除了一張單人床,便只有舊書舊雜誌,沒有積蓄,晚境淒苦。

    前不久,香港藝術發展局文學藝術小組委員會,通過了“資助報刊文學版”一案,撥款近64萬港元,資助四報一刊新辟或擴充文學版。這些年,香港報刊競爭激烈,改版中為求生存,往往率先向文學版開刀,一家家報刊的文學版接連消失,僅剩下兩三家。金融風暴,經濟低迷,年齡稍大的作家和文學版編輯,紛紛被炒“魷”而失業。資助此舉,無疑給冷寂的文壇,帶來了愉人的氛圍。

    獲得資助的報紙有4家:《新報》文學版每週3版,《商報》文學版每週一版,《大公報》文學版每週一版,《星島日報》每週兩個半版。此外,還有一家政論月刊,文學版從13頁增加到32頁。按預測,如此資助,能讓這些報刊的文學版,保證資助期內每月提供30萬字文學作品的發表園地,資助主要是能付給作者或這些報刊的文學版外借編輯,較高的稿酬或編輯費。資助者強調,這些作品的稿酬可獲平均每千字600港元,而這些報刊文學版外借編輯,則能獲每版700港元的薪酬。據説,這一舉措能讓150個失業編輯或清貧作家“有口飯吃”。作者:江迅(香港)

    這不能不説是香港作家的福音。

    《生活時報》2001年12月18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996210/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