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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虹影因長篇小説《K》再上法庭

    女作家虹影開玩笑説,她要改行去學法律,因為她近年官司纏身,因小説《饑餓的女兒》與出版社引起的爭執剛平息不久,她又要因長篇小説《K》再上法庭。這次與她對簿公堂的是我國現代文化史上的名人、已故作家陳西瀅和淩叔華的獨生女陳小瀅女士。海澱區人民法院受理了這一案件,昨天上午進行了開庭前的法律準備工作。

    虹影根據在英國發表的有關朱利安貝爾的材料撰寫了《K》,講述的是朱利安在20世紀30年代來到中國,與中國女子“林”、“林”的丈夫“程”之間的三角戀愛。該書1999年由台灣爾雅出版社推出中文繁體字版,並在瑞典、荷蘭、法國譯成不同語言出版。我國漓江出版社原計劃將該書納入《虹影作品集》出版,未果。目前有去年12月號的《作家》雜誌刊載了《K》的節選(刪去約5萬字),《四川青年報》以“淩叔華、陳西瀅、朱利安之間的三角戀”為副標題,從今年3月起進行了選載。此外還有一些媒體發表過有關《K》主人公原型的文章。

     陳小瀅女士認為,《K》以她的父母陳西瀅、淩叔華過去的生活為背景,以淫穢的手法杜撰了許多不堪入目的情節,並已公開發表,構成了對陳、淩二人的名譽侵害和對她本人的精神侵害。故此起訴虹影、《作家》雜誌和《四川青年報》要求終止《K》的出版發行或刊載,三家被告支付精神賠償共20萬元。

    陳小瀅和虹影都入了英國籍,《K》的中文版全本在台灣出版,所以,這是兩位英籍女士在內地為一本未露真容的書打的特殊官司。據陳小瀅女士的代理人、現代文學館研究員傅光明先生介紹,之所以要在北京起訴,是由於中國台灣和英國的法律在名譽權問題上都繞開了死者的利益,而我國從今年3月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名譽權和精神侵害的最新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保護死者及三代以內嫡系親屬的名譽權。傅光明認為,《K》“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文學傳記小説”,其中的性描寫是“淫穢下流的色情集粹”,發表這樣的文字,給當事人造成了極大傷害。

    虹影則堅持認為《K》是小説,除了朱利安,書中沒用真人的名字。許多情節是文學的想像。她也不認為主人公“林”很“淫蕩”,相反,“林在書中敢愛敢恨,光彩照人。她是最早擺脫封建枷鎖的女性之一,承受了許多不應有的傷害。林是女權的英雄。”虹影説,如果陳小瀅覺得受傷害,她表示同情,但仍覺得陳應該重讀一下《K》,這本書寫的是愛情、中國文化和中西方關係,從未想醜化任何人。

    新聞背景

    ■淩叔華(1900-1990) 本名淩瑞棠,筆名叔華,陳西瀅之妻。上世紀二三十年代成名的著名女作家、畫家。新月派主要小説家之一,異於冰心、廬隱等閨秀派和丁玲、馮沅君等“新女性派”,被稱為“新閨秀派”。代表作有短篇小説集《花之寺》、散文集《愛心廬夢影》等。後期以自傳體英文作品《古歌集》蜚聲國際文壇。

    ■朱利安貝爾(1908-1937) 英國著名作家弗吉尼亞伍爾芙的侄子,畢業于康橋大學。1935年來到中國,在武漢大學教授英國文學。1937年回英國,參加西班牙內戰,死於戰場。有通信集等在英國出版,其中談及他在中國的經歷。

    ■陳西瀅(1896-1970) 本名陳源,字伯通,筆名西瀅,原籍無錫,新文學運動最初十年中的重要人物。“現代評論派”主將,二十年代曾與魯迅發生激烈論戰。1922年在英獲博士學位,回國後任北京大學外文系教授。著有《西瀅閒話》、《西瀅後話》等雜文集。 (楊文傑)

    

    北京青年報 200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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