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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剽竊的《風已飄去》將出版

    一個月前,由於被指控“剽竊”瑪格麗特米切爾的《飄》(GoneWiththeWind),黑人女作家愛麗斯蘭道爾的小説《風已飄去》(TheWindDoneGone)被美國亞特蘭大聯邦地區法院禁止出版發行。最近,在媒體和各方人士的普遍關注下,法庭經過幾個星期的艱苦審理,終於作出改判,取消了禁止出版該書的判決。據悉,《風已飄去》的出版者米弗林出版社將以最快的速度在6月上旬推出這本小説。

    《風已飄去》究竟是剽竊、續篇,還是作者為了諷刺的需要進行的借用,在美國引起了很大的爭論。作者蘭道爾説她“第一次閱讀《飄》時就喜歡上了這部作品,但同時也感覺到了這部美國神話中錯誤的種族主義觀點”。她感到她有義務講述“米切爾沒有講過的故事”———這是她創作這部作品的初衷。因此,在《風已飄去》中,女主人公是一個叫馬米的黑人女奴(曾出現在《飄》中)和白人莊園主普蘭特所生的混血女兒———西那拉。斯佳麗則成了她同父異母的姐妹,而瑞德被簡化成了R先生。他們生活在一個叫塔它的地方。這一切都是為了服從蘭道爾諷刺米切爾對奴隸主的刻意美化和對他們殘忍本性的掩飾而存在的。從這個意義上講,《風已飄去》中某些和《飄》的相同,只能算作是作者為了合理的嘲諷和建構自己的觀點而進行的合法的引用。

    一些記者和藝術家認為,如果對使用前人的作品有過多的限制,那麼人類的創造性將受到扼殺。還有人把這場官司看成是言論自由範疇內的事件。也就是説,人們擁有以另一種觀點講述歷史的權利。他們認為,最初禁止出版《風已飄去》的法庭命令是對版權法的濫用和誤解,因為版權法不是讓偉大作品的繼承者們用來禁止人們模倣或是評論的。而相反的意見則認為,允許《風已飄去》出版,就意味著允許“海盜們”對那些擁有版權的作品進行自由開採,並且在沒有受到法律起訴之前就將自己的錢包塞滿。美國雖已在1998年修改了版權法,規定1978年1月1日之後創作的作品的版權,在原來規定的作者年齡加50年的基礎上再增加20年。但是,怎樣去理解和解釋何為侵犯版權,仍是一個難題。

    一場圍繞《飄》和《風已飄去》的官司暫時有了結果。但是,這件事並未完全平息。當法庭宣佈取消對《風已飄去》的出版禁令時,米切爾的財産事務代理律師仍然堅持聲稱蘭道爾的小説是侵權之作,他們將對法庭提出重新審理的要求。

    

    《環球時報》(2001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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