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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倫理與駭客精神

    在富蘭克林的《窮查理年鑒》中,馬克斯韋伯看出了資本主義精神。富蘭克林推崇的誠實、節儉、克己、守時、勤奮的品質,促使商人與小作坊主積聚了鉅額財富。競爭在行業間出現了,田園牧歌式的懶散被集體性的自覺貪慾摧毀了。工作是資本主義精神的核心,對財富的無休止追逐強迫人們壓制享樂的慾望,人們由上帝的奴隸轉變成工作的奴隸,清教徒的禁欲精神是當時的社會與道德準則。

    赫爾辛基與柏克萊大學的技術哲學教授派卡海曼,則試圖在參與自由軟體運動的駭客身上尋找出“資訊時代的精神”。儘管dot—com運動已經結束,但表面熱潮的消退,正意味著網際網路技術已經穩定地植入我們的日常生活,像火車、電話、電視一樣稀鬆平凡。在矽谷淘金熱過後,我們的確感受到我們的生活形態正在被技術天才們改變。

    我們得承認,那些開始被追捧、然後被迅速扔進垃圾箱的未來學家阿爾文 托夫勒、尼葛洛龐蒂、凱文凱利還有《連線》雜誌,並非一無是處,他們失之片面的預言,的確暗示了一種新生社會形態————網路社會的出現。歷史學家伊曼紐爾沃勒斯坦在《現代世界體系》中傾向於認為,從文藝復興運動開始展開的“資本主義的世界體系”,可能在21世紀的50年代終結,被一種新的體系取代,就像現在的社會體系在16世紀取代了中世紀世界體系一樣。

    派卡海曼顯然拒絕(可能也缺乏能力)從更廣闊的歷史角度來闡述這種新的社會形態。他對於芬蘭同鄉、那個叫裏納斯托瓦茲的小夥子所開創的“自由軟體運動”緊追不捨。他認定,隱藏在這場運動背後的程式員們是對馬克斯韋伯的經典闡述“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的背叛。

    對於駭客們來講,工作已經不再是新教所聲稱的“必須的責任與基本的道德 ”了。在“自由軟體”運動鼓舞下的程式員,用自己的行為表明,工作是充滿激情與創意的,時間是彈性化的,他們鄙視以金錢為目的的工作。正像托瓦茲喜歡説的:“電腦本身就是娛樂”。或者,我們還可以搬出早期的駭客們的言行。如網際網路發明者之一的文特瑟夫講過:“編程令人愉悅。”而蘋果電腦的發明人斯蒂夫沃茲尼克,則同樣宣稱程式世界是“一個充滿魔力與誘惑的世界”。

    派卡海曼相信,這種將工作藝術化、娛樂化的駭客倫理,正在走出電腦螢幕,滲入我們的觀念。在一些早期的駭客理論家看來,駭客不僅僅局限于程式員。駭客代表的是一種“追求卓越與娛樂自我”的觀念,它超越了軟體業,進入藝術、科學、音樂、文學各個領域。正如伯瑞爾史密斯在1984年第一屆世界駭客大會上所説的:“任何職業者都可以是駭客。你可以是個木匠駭客:它與高科技無關。只要你無比關心你手中的産品就表明你是個成功的駭客。”

    儘管派卡海曼觸及到一些我們面臨的變革,但是,他過於強調駭客倫理與清教倫理的對立,卻忽略了消費主義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將一切娛樂化的趨勢,不僅出現于60年代柏克萊大學中那些早期網際網路的未來發明者、或是後來以斯蒂夫喬布斯與比爾蓋茨為代表的PC革命者中,亦或是今日的“自由軟體”運動。伴隨著上個世紀50年代末開始的消費主義革命,已經更準確地證明了馬克斯韋伯的“清教倫理”的瓦解。60年代喧鬧的縱欲主義狂歡運動,在毒品與搖滾樂的刺激下,徹底表明“對個人娛樂”的追逐成為一切社會理念的核心。

    在這樣的社會形態中,一切都是為最終獲得快樂而服務的,一切行為的核心是娛樂,不管是否會用電腦,我們都已成為駭客。當然,危險同樣存在。我們早已經體會過個人成為體制與機器的奴隸的不幸,那是文學作品中的異化的甲蟲,是查爾斯卓別林《摩登時代》中的流水線工人,是被掙錢的慾望折磨得徹夜難安、滴酒不沾的禁欲主義者;那麼,現在不管是“駭客倫理”刺激、還是消費主義幫助産生的“一切以娛樂為核心”的極端個人主義,則令我們體驗到另一種不幸。在這種狀態下,儘管我們自我標榜“自己是自己的主人”,卻感受到一種前所未有虛空感。在一切都被快樂消解中,我們觸摸不到真實的生活,就像隱藏在一行行程式中的駭客們忘記了天空的湛藍,或者是每日觀看“玫瑰之約”的男女,將愛情誤解為單純的表演與膚淺的快樂。

    《駭客倫理與資訊時代的精神》

    作者:派卡海曼(Pekka Himanen)

    出版:蘭登書屋(Random House)

    除非從事某種正經行業,否則人的一切業績只是無足輕重,不成體統,他會把過多的時間花在閒逛而非工作上。

     ———理查德巴克斯特 (清教神學家)

    《21世紀經濟報道》 200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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