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話:何必炒作 文章得失不由天

    德國人叔本華,愛説一些令別人掃興的話:“如同地層依次保存古代的生物一樣,圖書館的書架上也保存著歷代的各種古書。後者和前者一樣,在當時也許洛陽紙貴,傳誦一時,而現已猶如化石,了無生氣,只有那些‘文學的’考古學家在鑒賞而已。”

     此公還很感傷地描述:“據希羅多德(Herodotus 希臘史家)説,薛西斯(Xerxes 波斯國王)眼看著自己的百萬雄師,想到百年之後竟沒有一個人能倖免黃土一 的死運,感慨之餘,不禁泫然欲泣。我們再聯想起書局出版社那麼厚的圖書目錄中,如果也預想到十年以後,這許多書籍將沒有一本還為人所閱讀時,豈不也要令人興起泫然欲泣的感覺?”

    叔本華這一席話,認為作品在十年以後,便無人問津,聽來有點殺風景,也太戳作家的肺管子。細細思量,當今文學界的名流、亞名流、半名流、自以為的名流,也包括我這等沒出息的末流,恐怕到不了十年,印出來的書就得送去造紙廠化漿了。歷歷在目的20世紀最後20年,一些作家,曾經像焰火那樣閃亮,一些作品,曾經像二踢腳那樣,忽然間鬧出過很大動靜。然而,問問時下的文學讀者,有誰能一口氣地數出十名以上,那些年中獲獎作家和獲獎作品?有誰能毫不費力地數出十個以上,那些獲獎作品中主人公的尊姓大名?

    顯然,這種或長官意志,或眾人抬轎,或自我作秀,或厚顏無恥而炒作起來的聲名,以及圍繞這份虛假而出現的轟動和熱鬧,很大程度上像小孩吹的肥皂泡一樣,在太陽底下,無論怎樣地五光十色,虹彩亮麗,總是會煙飛灰滅,化為烏有的。才20年啊!因此,不能不承認,時光是最無情的終審法官,任何人,任何事,都得受到它的最後判決。文學更逃不脫時間老人手中那面篩子,凡經不起折騰的作家和作品,早早晚晚都從被篩眼裏跌落下去。

    説來不怕丟臉,每年秋天,北京城裏的勞動人民文化宮,都要辦一次特價書市。所謂特價,説是打折。看到自己的書堆放在那裏,打到三折、兩折,幾乎等於白送,還賣不出去的窘狀;除了把壓舌帽拉得更低,如魯迅詩所描寫的“破帽遮顏過鬧市”那樣,假裝看不見地快步離開,還有他法麼?

    100年前,魯迅先生有詩:“我有一言應記取,文章得失不由天。”文學的不朽,在於其文學內在的生命力,文學以外的因素,可能起一時的作用,卻決不會起永遠的作用。不論炒得多火,最後也是“兔子尾巴,長不了”,“秋後蜢蚱,沒幾天蹦頭”的結局。

    所以,文學應該儘量拒絕炒作,同樣的道理,各行各業,也應該把實事求是,放在首位才是。(李國文)

     《南方日報》 200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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