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出書”  

    時下,寫書、出書極為流行。名人的、當官的、經商的,等等,如過江之鯽,令人目不暇接。一些耐不住寂寞的人,也加入了寫書、出書的行列。出書是對自己成果的一種總結,值得敬佩,本無可厚非,但目睹許多怪現狀,心中憋悶,不吐不快。

    一是請掏錢。記憶裏出書是件聖潔的事情,書出來了出版社要付給作者稿費的,可現在卻本末倒置了,作者得自己從口袋裏掏錢。多則上萬元,少則三四千,如拿不出來,再好的作品也只能束之高閣,藏在深閨人未識了。於是乎,便滋生出另一種怪圈———拉贊助出書。這裡名堂可謂多矣,有以廣告名義的,有以攤派形式的,有以職權下壓的,答曰:出書手段多樣化嘛!面對這種“怪”現狀,出版社的理由是,市場經濟了,得和效益掛鉤,哪有免費的午餐!金錢至上的出書規則,導致什麼樣的人都想出本書“過把癮”,不管品質如何、品位如何,只要肯從腰包掏票子就行。

    二是請幫銷售。書出來,應該擺在書店銷售了吧,可現實是,你還得自己銷售。這就有點像街頭賣藝的説的“有錢的捧錢場,沒錢的捧人場”一樣。一些被瞄準幫忙銷售的人,不幫忙,是不給面子;幫忙吧,實在不易;無奈何,自己掏錢買幾本,放在家裏作永久性收藏。上級單位出的書,一個電話,一張紙條,下級單位難違“聖命”,不敢怠慢,你分攤一部分,我分攤一部分,結果就出現了“公款消費”現象。這種推銷方式,稱之為層層分解法。俗話説:“酒香不怕巷子深”。四處推銷的書絕大部分不會是好書。

    三是讓你倒胃口。書是精神食糧。偏偏一個“錢”字,使許多出爐的“大作”淪為水貨。有的作品雜七雜八,文學不像文學,專業書籍不像專業書籍,似勾兌的酒,看似好,但永遠沒有味美純正的感覺。還有的書內容低劣,錯字病句連篇,如同一盤菜裏掉進一隻蒼蠅,令人倒胃。凡自費出版的書,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請名人、官員題字,寫序。這種拉大旗作虎皮的架勢,確實令一些不明真相的讀者頂禮膜拜,等看完了內容,才知上當。

    許多人認為只有出書才能證明自己、才能給自己一生留下一點劃痕,所謂“立言”也。但以金錢來證明自己,多少讓人感到有一點悲哀。最令人氣惱的是,某些出版社,為了經濟利益,良莠不分地賣書號。這簡直是我們精神家園裏的一株稗子,必須制止這一現象。

    據説,這個世界上許多人都自命不凡,感覺良好,沒有人願意承認“我是膿包一個”,大家沉浸在自我陶醉之中。某些自費寫書、出書者是不是也有這種浮躁的心態呢?

    

    《人民日報》 (2002年9月6日)

    


應限制“自費出書”
少年出書漸成風
名人出書11式
2萬元出書你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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