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孫曉雲的《書法有法》  

    把書法當作一門視覺藝術,已經很久了,我們毫不懷疑筆下的漢字是按照視覺的控制用手“畫”出來的。這個很深的誤解導致我們一代更比一代忽略筆與指掌間的關係,明知應該寫方寫正,出手仍是歪歪扭扭或擠在一邊。我們都知道要彈出好聽的曲子,手與琴鍵的關係不是亂來的,是有規矩可循的,可手與筆的關係卻是那麼隨便,無法度。如今小孩的字是越寫越難看了,我一直想不通他們的眼睛為什麼會把字看得如此走形,看了孫曉雲的《書法有法》,我才想到是手的問題。

    孫曉雲從三歲時就喜歡寫字,寫了幾十年,且有家傳家教。所有這些,聚成孤注一擲的熱情和力氣,使她追根究底,尋出古人寫字“運指轉筆”的筆法根據。有人評價,《書法有法》是一本具有人類學價值的書。從潛意識的角度看,這本書乃孫曉雲為她的天賦巧手立的一個言。

    動手是有快感的。但是手笨手慢的人如果感受到他人或自己的眼光批判和心理的催促,其動手的快感就被損害了。因此對於許多人來説,動手既受到目的的催促,又受到目的的壓迫,這就是常人的局限。孫曉雲不是這樣,她從來不會被任何目的難住反而頻受鼓勵,因此她在動手中體驗的快感是純粹的。快感的指引沒有局限,大量的摸索和訓練使她欲窮書法技藝的各種可能性。但是當她發現百般練習,也臨不出《孫過庭書譜》那“似捉摸不定的線條”,而她的舅舅用古法示範給她開了眼以後,她的自信受到了打擊,她遭遇了有生以來最大的困惑。我讀到這裡,也産生了困惑。此時的孫曉雲,如果為了臨摹孫過庭,豈不是應該解惑———照著她舅舅指點的方法練就是了,何以反而大惑,以至於做起書法考古這麼煩瑣枯燥的事情來了呢?

    我被她尋幽探秘的熱情所感染,但實際上我不是喜歡寫字的人,我不知道這種論筆論紙論傢具發展史還有詳細解説如何握筆轉筆的書(天哪,想想都累),為什麼會如此調動我的熱情,使我一口氣讀了個通宵?同時,我也像阿城在此書的《序》裏所説的,“忍不住指腕活動起來”。孫曉雲傳遞給我們並調動了我們的,乃是人對自己的手的好奇心,還有,就是她不能容忍自身經驗的連續性出現斷裂(正是這一點,使讀者也停不下來)。她舅舅所示範的方法,完全在她的經驗之外,是她的手在自然的狀態下,任其自身的指引,無論如何也走不到的區域。家傳的指點,只是偶然的橋梁,但孫曉雲其實更相信手的本能,既然現代人和古代人是一樣的手,就應該在寫字的方法上有默契,憑著這份手的默契,在知識的傳遞(比如來自其舅)之外,理應還有一個天然的、雖然是隱秘的但屬於人類原始本能的通道通向古法,然而為什麼她沒感覺到(她的手的快感失職了嗎)?那必然的橋梁哪兒去了?

    孫曉雲終於考證出古法失傳的原因,是因為宋代以後“引進了桌椅,舒適了自己,使書寫時臂腕有了依託,卻在無形之中,一代一代,逐漸模糊、淡化了筆法,以至最終遺失了筆法。”這個考證的潛臺詞是,我的手沒有錯,是時代變了,條件變了。

    孫曉雲順應這個變化,她的考證並非為了重拾筆法,而是為了重建以手為主導的書法解釋體系。她用可操作性來填補感覺的不可傳遞性。有個人問孫曉雲:我想寫出“蒼勁”的感覺怎麼寫?孫曉雲説,你用粗一點的筆,墨枯一點,紙粗糙一點。工具,是手的延伸,自然在她的手的體系裏佔重要位置。不僅如此,連視覺也在她這個體系裏獲得另類解釋。按孫的説法,書法在“完法”以後,視覺由手的“從屬”地位變為“主導”。我一下子悟得為什麼我看古人書法沒有感覺,等於正門關了,側門變成正門,我還呆在原始的正門外面。現在孫曉雲把這扇門重新打開。我根據“運指轉筆”的古法來看,看那手的動作,筆勢的向背,就有點像看舞蹈,覺得書法活了起來,趣味無窮。因此説筆法是字的眼,對我這個外行來説,沒錯。

    讀完這本書,仿佛看了一輪手與字的春夏秋冬。時代條件的進一步變化,不僅使筆法丟了,連毛筆也被排斥在生活的主流之外,千篇一律的鍵盤和滑鼠只認熟練與否,不知手之巧拙,手的能力一天天變得閒置多餘,反而興起了書法熱以及各種各樣的動手熱,顯然是手閒而癢的表現。為了自身的健康,人需要復習勞動,做一做手的遊戲。

    手有天生的局限。它也許可以製作出許多感覺的效果,卻無法體驗除了觸覺以外的其他感覺,所以用手的話語來解釋藝術需相當小心,揭穿假藝術倒是直截了當,很過癮。其真假的界河——我這裡姑妄言之——就在於製作中的快感。因為中性的手是不被欺騙的,連手都不激動,何談藝術!

    (劉麗明)

     《揚子晚報》200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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