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率先出臺涉稅犯罪案件移送辦法

    青島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與市公安局聯合製定了全國第一個涉稅犯罪案件移送辦法,今後該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的涉稅犯罪案件將全部及時移送處理,使那些涉稅犯罪分子無法逃脫應有的法律嚴懲。

    長期以來,稅務機關對查獲的涉稅犯罪案件如何向公安機關移送,缺乏具體和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責任界定,特別是缺乏明確的案件移送標準;同時,個別稅務部門因受利益驅使,將應向公安機關移送的涉稅犯罪案件不移送或者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部分偷逃抗騙稅者得不到及時的懲處,滋生一些以稅謀私的腐敗行為。

    據介紹,青島市此次出臺的涉稅犯罪案件移送辦法,對移送標準與程式、案件處理和責任追究等作出了詳細具體的規定,凡是稅務機關對應向公安機關移送的涉嫌稅務違法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移送處理;同時,各級公安機關對稅務機關移送的涉嫌稅務違法犯罪案件,將及時進行審查,並在3日內將審查結果通知稅務機關。對稅務機關應向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而不移送的,任何單位和個每人平均有權向人民檢察院、監察機關或上級稅務機關舉報。

    新華社 2002年1月20日

    

    

    


騙稅42億19人判死刑——新中國最大涉稅系列案大白天下
依法嚴懲涉稅犯罪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