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明年將把實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擴展到縣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
北京市審計局局長齊國生今天在北京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會上説,從明年起,全市所有區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都要安排本地區、本部門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對縣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將選擇一到兩個市政府部門或區縣進行積極穩妥試點後,再逐步推開。
同時,北京市還將深入開展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明年起,全市實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在當年應審計領導人員的比重一般不低於30%。
據介紹,作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一項重要措施,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1998年開始在部分地區試點,1999年5月起在全國推行。
據不完全統計,2000年以來,北京市審計機關共接受經濟責任審計580項,包括黨政領導幹部469人,企業領導人員111人。其中48人被提拔使用,8人被降級,4人被撤職;共查出違紀金額25.24億元,決策失誤造成經濟損失1.7億元,4人移交司法、紀檢部門審理。經濟責任審計不僅為組織人事部門進行幹部管理、考核、任用提供了參考依據,還嚴肅了財經法紀,維護了正常的經濟秩序。
新華社 200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