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明年強化責任追究制度

    19日在此間召開的中國公安廳局長會議指出,要加緊抓好對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等問題的專項治理工作。

    公安部重申,從明年起,凡是省級公安機關一年內發生刑訊逼供或濫用槍支警械致人死亡案件的,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長必須到公安部檢討、檢查。

    針對當前個別公安民警涉黑涉惡案件,會議要求有關公安機關要認真研究分析此類案件的成因及其規律、特點,選擇典型案例,有針對性地對廣大民警開展一次警示教育。

    要進一步健全監督制約機制,以責任追究為重點,切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責任追究制、錯案責任追究制等規定的貫徹落實。

     中新社 200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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