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臺《試行辦法》 財會信用明年統一“考級”

    明年起,上海市企事業單位將逐步接受財務會計信用等級評定。日前,上海財政機關在國內率先出臺了《上海市財務會計信用等級管理試行辦法》,這是上海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又一有力舉措。

    為糾正會計資料差錯、核算不規範等問題,財政機關將按單位執行財務會計法規,會計資訊的真實和完整等情況,評定出A、B、C、D四類財務會計信用等級,並實行分類管理。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市財政局已建立了相應的評定機構和全市單位財會信用等級管理資訊庫。

    據悉,財會信用等級實行百分制,高於90分為A類,低於60分為D類。按照《會計法》要求,評定將突出對單位負責人重視、支援財會以及註冊會計師審計結果的評價。凡最近兩年發現有違法、違紀行為等7種情形之一的單位,一律不得評為A類;若有單位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財務會計報表,未按照財會制度進行核算,造成帳目混亂、財會資訊失實等6種情形之一的,不僅要歸D類管理,還要依照法規處罰責任人。

     《解放日報》 2001年12月19日

    


上海:3到5年形成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
朱鎔基要求加強財會人員素質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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