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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擬以土地供應控房價 推進用地市場化配置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05 月16 日 | 文章來源:國際金融報

為具體落實七部委《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國土部將在兩方面下功夫:一方面要通過土地調控措施來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應,另一方面,在抑制商品住房價格上漲過快上,則要在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計劃的前提下,根據房地産市場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土地供應結構、供應方式及供應時間。

這位負責人稱,在改善住房供應結構不合理方面,對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在供應土地前,由城市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出具建築高度、容積率、綠地等規劃設計條件,房地産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住房銷售價位、套型面積等控制性要求,並作為土地出讓的前置條件。

在抑制商品住房價格上漲過快方面,具體包括兩方面,一是加強部門配合,根據不同地方房地産市場的運作情況,合理確定和及時調整土地供應總量。對住宅價格上漲過快的地方,適當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應中的比例,著重增加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供應量;對閒置土地、空置房面積較大,房地産價格出現下跌的地方,減少房地産用地供應總量。

二是加大結構調整力度,繼續停止別墅類用地的供應,嚴格控制高檔住宅的土地供應。

“與此同時,還要大力推進房地産用地供應的公開化和市場化配置。”這位負責人説。

他透露,國土部正在計劃改革經濟適用房土地供應方式,今後經濟適用住房的土地供應也將實行公開配置。

此外,國土部還將加強對已供房地産用地的批後監管。這位負責人表示,首先,要嚴格合同管理,完善合同內容。在合同中要明確動工、竣工的條件、時間要求及違約責任,對不按出讓合同進行開發的,要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其次,要嚴格轉讓管理,達不到轉讓條件的房地産用地不得轉讓,切實防止“炒買炒賣”土地的行為;另外,要嚴格執行1年不動工開發收取土地閒置費,滿2年不動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法律規定。

關於當前房價上漲過快的原因,他分析指出,需求強勁是當前引起部分地區房價過快上漲的主要原因,同時還有其他多方面的複雜原因,如在住房消費觀念的宣傳上存在偏差,政府對住房消費中的惡意炒作和投機性購房管理不到位,房地産開發行業競爭不充分,地方政府對住房需求預測缺乏科學性。因此政府調控房價要多種手段並用,進行綜合治理和規範。(記者 鄭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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