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出個人住房再抵押迴圈消費貸款

    日前,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在原有的住房抵押擔保貸款的基礎上,推出“個人住房再抵押迴圈消費貸款”的新業務品種。在建行申請過住房貸款的個人,現在即可前往辦理。這一貸款方式是將已抵押、但不到規定的抵押率部分的房産再作抵押;已到規定的抵押率,正常還款,抵押登記中還款部分的抵押物價值經過釋放,其釋放後不到規定的抵押率部分的房産也可再次抵押。這樣,抵押—釋放—再抵押—再釋放,以後可形成迴圈貸款。

    採用個人住房再抵押迴圈消費貸款的方式,有三個顯著特點:一是手續簡便、費用降低。採用這一方式,在該行申請到的個人消費貸款,可免評估、公證、保險,既降低費用又方便客戶。二是適用性廣,這一方式適用於該行開辦的個人消費貸款的各個貸種,可以滿足客戶的不同消費需求。三是進一步盤活了個人資産。在個人消費普遍以抵押、質押貸款為主的情況下,建行這一新業務品種的推出,盤活了相當一部分人的個人資産,從而可以將獲得的貸款,廣泛用於個人汽車、住房、耐用消費品、室內裝修、助學、旅遊等內容的消費。

    貸款案例之一:

    王先生曾在建行貸款48萬元,購買了價值80萬元的住房,第二年交房時王先生一時缺乏裝修資金,於是採用再抵押的方式申請消費貸款,因其原住房貸款只使用了抵押價值的六成,故根據再抵押規定,尚有一成可再次抵押,借款8萬元。經辦理再次抵押登記後,王先生如願獲得裝修貸款,解決了燃眉之急。

    貸款案例之二:

    李先生前年購買價值80萬元的住房,首付3成,24萬元,在建行住房貸款56萬元,期限為10年。經過將近兩年的還款,已還貸款8萬元,住房貸款餘額為48萬元。近期由於家裏需添置一些耐用消費品,一時資金缺乏,想通過建行再抵押個人消費迴圈貸款來解決資金問題,經審定符合條件,於是建行對原來住房貸款已還款部分的價值進行釋放,釋放後原住房抵押率只有60%,根據原抵押貸款的餘額加再次抵押貸款額度,不超過原評估價值或購房合同價格的70%的規定,則李先生最高可獲得8萬元的消費貸款以解決資金需求,並免評估、免保險、免公證。

    《房地産時報》 2001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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