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組建首批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我國首批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在江蘇省張家港、常熟、江陰組建。28日上午,張家港市農村商業銀行、常熟市農村商業銀行正式對外營業。

    經國務院批准,去年8月,江蘇省正式啟動全國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1年以來,根據國務院批准的改革方案,江蘇省按照完善體制、轉換機制、消化包袱、加強管理、改善服務的要求,深入推進改革試點。江蘇省農村信用社全面開展清産核資,並將農村信用社以縣(市)為單位合併為一個法人,在明確債權債務和相關責任的基礎上,將全省1658個基層信用社和81個聯合社合併為82個法人,提高信用社經營管理水準和抗風險能力。在此基礎上,江蘇省還組建了履行全省信用社行業管理和服務職能的江蘇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在農村信用社基礎上改制組建股份制商業銀行,是中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一大突破。根據國務院關於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可率先組建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精神,今年,地處江蘇蘇南經濟發達地區的張家港、常熟、江陰市農村信用社被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為首批組建農村商業銀行的試點單位。近年來,這些地區經濟建設一直走在江蘇省乃至全國的前列。張家港市今年1至10月已實現國內生産總值210億元,財政收入25.7億元,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15.2%和62%。地方經濟的強勢增長,為農村信用社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1995年與農業銀行分設以來,這些地區農村信用社的業務增長速度和體制改革步伐始終處在江蘇省農村信用社系統前列。到今年10月底,張家港市信用社各項存款50.06億元,貸款35.58億元。常熟市信用社各項存款76、5億元,貸款31億元。

    在江蘇省首批組建的農村商業銀行,突破了原有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經營模式,將嚴格按照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要求,由轄區農戶、個體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自願入股組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在股本募集、法人治理結構上充分體現股權分散、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以及法人、股東各自承擔風險的原則。新組建的農村商業銀行經營機制更加靈活,體制優勢更加明顯,不僅能更好地為轄區內“三農”提供優質服務,而且業務領域也將得到進一步拓展。

    新華社 200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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