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法制宣傳日 中宣部等要求深入開展宣傳

    中宣部、司法部日前就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在今年12月4日我國第一個法制宣傳日到來之際,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在全國範圍內展開豐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在廣大幹部群眾中牢固樹立法制觀念,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為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奠定堅實的基礎。

    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是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全國“四五’普法規劃確定的。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第一個全國法制宣傳日的主題是:增強憲法觀念,推進依法治國。

    通知説,要通過開展一系列宣傳活動,充分展示十五年來普法教育的成就,向全社會集中進行一次憲法和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進一步在廣大幹部群眾中牢固樹立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的觀念、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觀念、公民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觀念、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觀念,努力提高廣大公民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自覺性,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

    通知指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大眾傳媒的優勢,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開辦法制專欄、專題和系列講座等,向全社會集中宣傳憲法法律知識和20字基本道德規範。要充分利用宣傳欄、黑板報、標語、展版等陣地,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宣傳聲勢。同時,要針對不同對象、運用不同方式和手段,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如黨委中心組學習、開辦模擬法庭、法律諮詢、以案講法等。要大力發揮法制宣傳員隊伍、法制文藝隊伍、法制講師團隊伍等在法制宣傳中的作用,精心組織一批法制新聞、法制影視、法制文藝節目,使宣傳教育活動形象生動。

    通知提出,各級黨委、政府要按照“四五”普法規劃的要求,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切實把開展好“124”法制宣傳日活動,作為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各級領導幹部要積極帶頭學習宣傳憲法和相關法律,組織和領導好本地、本部門法制宣傳日活動的開展。各地普法主管機關要把做好這次宣傳活動作為“四五”普法啟動的一項重要內容,組織專門力量,週密制定宣傳方案,認真組織實施。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行業在系列宣傳活動期間,要根據活動的主題,結合本部門、本行業的特點,制定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計劃。

    據悉,中宣部、司法部在這次法制宣傳日前後將開展多項宣傳活動,這兩個部門希望各地、各部門積極配合,形成全國上下一體的宣傳態勢,取得更廣泛的社會影響。

    新華社 200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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