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鑽石進出口管理和稅收政策作重大調整

    從現在起,國內居民購買鑽石首飾可以少掏腰包了。昨天在滬開幕的2001中國比利時國際鑽石研討會披露:我國對鑽石進出口管理和稅收政策進行重大調整,鑽石(包括鑽石毛坯和未鑲嵌成品鑽)進口免征關稅;對全國鑽石進出口實行集中管理,歸到上海鑽石交易所一個“屋檐”下辦理有關手續。據鑽石界人士介紹,此舉將促使我國鑽石業走上良性迴圈發展的軌道。上海市副市長馮國勤、比利時安特衛普副市長Delwaide出席研討會。

    政策調整後,鑽石從境外直接進入上海鑽石交易所,除免征進口關稅外,還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鑽石在上海鑽石交易所內交易,不徵收增值稅;國內鑽石進入交易所,可享受出口退稅待遇,鑽石加工環節的出口退稅率從原來的13%改為足額退稅;鑽石通過交易所進入國內,免征進口關稅,只徵進口環節增值稅;鑽石進口環節、生産環節的消費稅後移至零售環節,並減按5%稅率徵收。政策調整後,鑽石毛坯的實際進口稅負從過去的33%降至17%,而未鑲嵌成品鑽稅負從原來的41%跌至17%。

    鑽石體積小、價值高且緝私難,進出口管理比較困難。為此,國家在調整鑽石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同時,決定對鑽石進出口實行集中管理。調整後的新規定是:全國一般貿易項下的鑽石進出口,集中在上海鑽石交易所內海關辦理報關手續;加工貿易項下鑽石進出口仍按現行政策辦理,如轉為內銷須到上海鑽石交易所進行交易或備案;一般貿易項下的鑽石進出口須向上海鑽石交易所辦理進出口總量登記手續;鑽石從境外進入交易所或從交易所到境外,只需向交易所內海關辦理備案登記手續;鑽石從交易所進入國內其他地區,或從國內其他地區進入交易所,應依法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交易所內的鑽石如委託設在保稅區或出口加工區內的企業加工,由海關保稅監管,委託其他地區企業加工,按現行加工貿易規定辦理。

    上海鑽石交易所是經國務院批准,于去年10月成立的國家級要素市場,交易所按國際鑽石交易通行規則運作。

    據統計,去年我國銷售鑽石飾品突破100萬件;銷售額7億多美元,比1993年增長1.1倍。目前我國鑽石飾品銷售主要集中在東部沿海地區。1998年,上海、北京和廣州的鑽石飾品銷售額分別佔全國市場總額的30%、20%和5%。去年,上海、北京和廣州女性鑽石飾品平均擁有率為16%。

     《解放日報》 200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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