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個人抵押住房綜合保險”條款出臺

    備受消費者關注的“上海個人抵押住房綜合保險”條款昨日出臺,並於明起開始實施。此項條款明顯加強了房貸保險對於購房者的保障功能,從而使此前因這項業務僅考慮防範銀行貸款風險而一直被購房者所詬病的單一功能有了明顯改觀。

    此前的住房貸款保險是1992年起實施的,但由於險種單一、條款僵化、操作不規範,在保險期限、金額等方面存在著保險過度等問題,而一直為消費者不滿。

    明天推出的“上海個人抵押住房綜合保險”就購房者反映強烈、老百姓普遍關注的問題有三個方面的突破。

    首先,增加了還貸保證保險內容。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死亡或傷殘,而喪失全部或部分還貸能力,造成連續三個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約定的還貸責任的,由保險人按規定的償付比例承擔被保險人出險當時《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餘額的全部或部分還貸責任。

    其次,投保金額也改變了以往按房屋購置價確定的辦法,改按貸款餘額確定。

    在計算保險費方面已充分考慮到還貸後貸款餘額逐年減少以及貼息等因素,所以在增加還貸保證保險責任的基礎上,並未增加投保人的保險費支出,從而使被保險人獲得了更多的實惠。

    第三,具體做法上的突破。

    對原有的60萬戶有效保戶,在不增加保費的基礎上以2001年11月15日零時起自動擴展還貸保證保險責任,並無需辦理有關批改手續。

    另外,新條款在六大財産保險公司實行中採取保單統一、收費標準統一、內部操作統一、計算方式統一的方式。考慮到市民的不同需求,原個人抵押住房保險仍可在各相關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

    為新條款叫好

    新世紀的頭一年“開門大吉”!北京申奧成功、國家足球隊圓夢世界盃、WTO擁抱中國,好事接連不斷,不能不令中國人自豪。作為金融中心的上海也不甘示弱,成功舉辦APEC會議令世人矚目。還有讓百姓高興的事,“上海個人抵押住房綜合保險”條款歷經一年半的改造、完善、升級明起實施。新條款的出臺,適應了市場的需求,關注了百姓的呼聲,得到了監管部門的認可,從而使被保險人獲得了更多的實惠。入世後,按國際慣例辦事、與國際接軌已成為上下的共識,這種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讓利於廣大老百姓的利好消息,定會源源不斷地呈現在人們的面前。看來咱中國人,真得要沒事偷著樂啦。

    

    新條款有關規定問答

    問:新條款與原條款的主要區別在哪? 

      答:新條款對媒體普遍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有了突破:一是增加了還貸保證保險內容;二是改變了以往按房屋購置價確定保額的辦法,改由按貸款餘額確定;三是對原有的有效保戶,自動擴展還貸保證保險責任。

    問:此次保費是否統一,有沒有折扣?

    答:這次六大財産保險公司的保單統一、收費標準統一、內部操作統一、計算方法統一,價格決不會打折扣。

    問:新、原條款的保費差別大小?

    答:差別並不大。原條款保費計算不統一,有純商業貸款、混合貸款、公積金貸款三種形式;新條款標準統一,計算簡便,可操作性強。

    問:原保戶的利益是否受到衝擊?

    答:不會。還貸保證保險責任,自動延伸到原保戶,且不增加保費,無需辦理有關批改手續。保險保障仍按原保險標的執行。

    問:新保費如何收取?

    答:保險費按貸款年限一次收取。在計算保費方面已充分考慮到還貸後貸款餘額逐年減少以及貼息等因素,所以在增加還貸保證保險責任的基礎上,並未增加投保人的保費支出,從而使被保險人獲得了更多的實惠。

    問:原條款是否作廢?

    答:原條款不作廢。若市民需要,原個人抵押住房保險仍可在各相關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

    李女士該交多少保險費

    李女士購買了一套60萬元的商品房,向銀行貸款30萬元,貸款年限為15年。那麼,李女士該交多少保險費呢?按新條款,很容易算出這筆費用。

    保險費=借款額(300000)10000借款年限相對應的每萬元保險費

    =3000001000081.20

    =2436(元)

    保險費計收公式:

    保險費=借款額 10000借款年限相對應的每萬元保險費

     《國際金融報》 200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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