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對農村特困人員實行醫療救助 起付線為500元

記者從13日舉行的北京市第59次市長辦公會上獲悉,北京將按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規定的個人出資標準,投入114萬餘元人民幣資助農村低保人員、五保對象等特殊困難群體參加合作醫療。

據介紹,截至2004年7月,北京市共有農村低保對象37785戶、71373人。為了保障農村特困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北京市根據國家和市政府有關規定制定了《北京市農村特困人員醫療救助暫行辦法》。其主要內容有,農村低保對象憑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就診時,減收基本手術費和CT、核磁共振大型設備檢查費20%,減收普通住院床位費50%;農村低保對象參加當地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區縣政府負責資助;農村五保對象和享受定期定量救濟的60年代初精簡退職老職工等民政對象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合作醫療報銷後,剩餘部分的報銷辦法按原有政策規定執行;農村低保人員及其他困難人員因患急重病,經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後,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然過重且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可申請享受臨時救助等。

此外,13日的市長辦公會上還通過了《關於調整城市特困人員醫療救助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主要調整內容有,放寬了對醫療救助病種的限制,將慢性病、常見病納入了救助範圍;降低了救助起付線,將起付線下調為500元;擴大了定點醫院的數量,各區縣在指定的非營利性二級公立醫院承擔本地區醫療救助任務的基礎上,將定點醫院擴大到非營利性一級醫院及城市社區、農村鄉鎮醫療服務機構等。(記者 黃威)

新華網 200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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