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禁止未通過GMP的藥品生産企業從事生産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今天宣佈,最遲到明年6月30號,我國將停止藥品的委託生産。

為了保證藥品的臨床供應,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規定:所有藥品製劑和原料藥生産企業都必須按照藥品生産品質管理規範組織生産,沒有通過GMP認證的藥品生産企業委託生産的藥品,委託期限不能超過明年6月30號,而且原料藥不得委託生産。

但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同時強調,在今年6月底前,未通過GMP認證的停産藥品企業如果完成了産品製劑成型工作,可以在當地藥監部門監督下,完成後續生産並進行銷售。

GMP是藥品生産品質管理規範的英文簡稱,我國於今年7月1日起開始藥品生産的GMP認證工作,到明年年底,未能取得GMP證書的企業將一律停止生産。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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