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十一”期間正常開展外貿進出口業務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就確保“十一”放假期間正常開展外貿進出口業務工作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切實採取措施,保證“十一”放假期間企業外貿進出口業務的正常進行。
《通知》指出,當前,正值外貿進出口旺季。進出口業務涉及的船代、貨代、理貨、運輸、倉儲、報關、外貿管理、外匯、銀行、檢驗檢疫、環保、港監、港務等各個環節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十一”放假期間要安排好領導機關和業務司局的值班,並根據各自業務特點和企業的需要,採取有力措施,保證“十一”放假期間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確保貨物照常進出口、交單及時議付。以實際行動落實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精神。
《通知》強調,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積極主動地做好協調工作,及時解決口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節日期間,各級領導要深入基層看望堅守工作崗位的幹部職工,並及時幫助解決工作生活上的問題和困難。
新華社 200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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