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我國將進一步擴大藥品進口口岸範圍

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從8月1號起,我國將進一步擴大藥品進口口岸範圍,國務院批准的18個擁有藥品進口權的城市所轄的所有口岸均可進口藥品。這些城市分別是:北京、天津、上海、大連、青島、成都、武漢、重慶、廈門、南京、杭州、寧波、福州、廣州、深圳、珠海、海口和西安。

央視國際 2004年8月1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