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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就驗配OK鏡出臺相關規定

    就社會上出現的部分角膜塑形鏡損傷患者視力問題,衛生部20日發出通知,詳細規定了驗配角膜塑形鏡的基本條件和操作規範。

    角膜塑形鏡,俗稱OK鏡,是一種通過與眼球直接接觸,改變角膜形態來矯治屈光不正的醫療器械。近一段時間以來,患者在使用角膜塑形鏡過程中出現不良反應的情況時有發生,有的甚至因此造成了嚴重後果。

    衛生部規定,驗配角膜塑形鏡前,驗配人員必須真實、客觀地向患者告知角膜塑形鏡的各項性能、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和副作用、驗配程式等,並取得就醫者的簽字同意;根據檢查數據確定是否適合配戴角膜塑形鏡,除常規檢查外,還應包括角膜形態、眼壓、眼位等11項檢查;為患者提供角膜塑形鏡使用指導,將指導內容以“使用説明書”的形式發放給每位患者;建立並嚴格執行復診制度,復診的時間是初戴OK鏡後兩天內、和戴鏡後1周、1個月、2個月、3個月之後隨診。

    新華網 2001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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