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鼓勵符合條件的地理標誌申請註冊商標

記者今天從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獲悉,截止到今年五月底,共核準註冊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一百一十件。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有關負責人指出,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業收入,是中國政府確定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將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從城市向農村延伸,積極做好農産品註冊與地理標誌保護工作,對於推進農業産業化經營,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地理標誌的保護是近年來國際智慧財産權領域的重要議題之一。中國自一九九四年開始即將地理標誌納入了商標法律體系予以保護。二00一年修改《商標法》時,進一步肯定和完善了這種保護制度,使中國的地理標誌保護達到了與有關國際規則相適應的水準。根據《商標法》有關規定,地理標誌作為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予以註冊,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到法律保護。

據悉,商標局將進一步加強地理標誌保護的宣傳工作,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地理標誌申請註冊證明商標,同時還將採取有力措施,加快地理標誌註冊申請的審查,加大對地理標誌的保護力度,切實維護地理標誌註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劉長忠)

中新社 2004年6月29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