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於加強對在職衛生人員進行 艾滋病等重點傳染病防治知識培訓的通知

衛科教發〔2004〕1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自1985年我國首次報告艾滋病病例以來,艾滋病的發病率成快速上升趨勢,對人民群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構成威脅。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和部署。

目前,我國艾滋病疫情處於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擴散的臨界點,防治工作處於關鍵時期。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最近召開的全國艾滋病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現就加強在職衛生人員艾滋病等重點傳染病防治知識培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訓目標

在2004年在職衛生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培訓工作中,重點抓好艾滋病、結核病、鼠疫、霍亂和呼吸道傳染病(以下簡稱艾滋病等重點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培訓。通過培訓,達到下列目標:

(一)使各級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掌握艾滋病等重點傳染病的發病機制、臨床表現、診斷與鑒別診斷、治療規範、流行病學知識、醫療關懷及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醫療救治技術,降低病死率,做好自身防護,杜絕院內感染。

(二)使疾病預防與控制機構、採供血機構的專業人員,掌握艾滋病等重點傳染病的基本知識、流行病學知識、流行病學調查方法、預防控制措施、消毒、隔離、防護等知識和技能,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有效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並做好自身防護工作。

(三)使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人員和農村基層衛生人員(包括鄉鎮衛生院衛技人員、鄉村醫生、個體醫生)掌握艾滋病等重點傳染病的基本知識、流行病學知識、基本防護措施、疫情報告程式及公眾預防指導原則。為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至少配備或培養一名主診醫生,重點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

二、培訓對象

艾滋病等重點傳染病防治知識培訓工作要覆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其他從事與艾滋病等重點傳染病防治工作有關的人員。包括:預防保健、臨床醫藥護技、檢測檢驗、採供血人員、實驗研究、管理、宣傳教育和相關工勤人員及鄉村醫生、個體醫生等。

三、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包括有關法律、法規和與艾滋病等傳染病防治有關的專業知識。

(一) 法規部分

《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國預防與控制艾滋病中長期規劃(1998-2010年)》、《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01-2005)》、《醫院感染管理規範》(試行)等。

(二) 專業部分

艾滋病、結核病、霍亂、鼠疫和呼吸道傳染病等防治現狀;病源學和致病機理;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臨床表現和實驗室檢測、診斷程式和診斷標準及鑒別診斷;傳染病相關疾病;傳染病病人的醫學管理模式;職業感染和職業防護;醫務人員的社會責任和艾滋病等病人的醫療關懷;傳染病防治宣傳和健康教育以及傳染病網路報告等相關知識。

四、 培訓方式

全員培訓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如自學、參加專題講座、培訓班、研討會、學術論壇、遠端教育等。培訓中要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多媒體等現代教育技術手段。組織相關會議時要注意安排艾滋病等重點傳染病防治知識培訓的內容,城市衛生機構支援農村工作中要把培訓作為重要內容。

醫院感染科、急診科醫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傳染病主診醫生等直接從事傳染病防治工作的專業人員採取進修、集中培訓等形式進行培訓。

五、組織管理

按照統籌兼顧、分類指導、逐級負責、屬地管理、注重實效的原則開展全員培訓工作。

我部醫政司、疾控司負責省級師資培訓,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設市(地)級師資培訓,各市(地)按屬地原則負責轄區所有醫療衛生機構全員培訓的實施和統一考核。

各省、區、市衛生廳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培訓計劃。全員培訓每人不少於20學時,直接從事艾滋病等傳染病防治人員培訓時間每人不少於50 學時。根據不同的培訓對象和培訓形式,將全員培訓納入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繼續醫學教育、崗位培訓、農村衛生人員在崗培訓等管理中,重點抓好醫院感染科、急診科醫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傳染病主診醫生集中培訓工作的落實。培訓中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資源,注重發揮學術團體和高校的作用。

各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培訓工作,做好組織和管理工作,為培訓提供有利條件。根據不同的培訓對象和培訓方式,我部科教司組織編寫具有針對性的培訓教材,製備培訓光碟。

六、監督與考核

我部科教司負責全員培訓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對各地區培訓工作進行定期督導,檢查各地培訓工作進展情況和培訓效果。對未按照要求開展培訓工作或在限定時間內未完成培訓任務的地區,將給予通報批評。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培訓的日常監督和檢查,注重對培訓品質的評價和考核。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建立、健全培訓檔案,對培訓情況進行登記考核,考核成績可納入當年繼續醫學教育和在職、在崗培訓管理。艾滋病等重點傳染病防治知識培訓的考核結果將與年度考核、在職培訓、專業技術職務晉陞、執業註冊等管理制度相銜接。

各地在全員培訓過程中要及時總結經驗、加強組織與管理,及時解決培訓中發現的問題,並將培訓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我部科教司。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衛生部網站 2004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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