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公佈《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工作指導方案》(全文)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工作指導方案》的通知

衛辦疾控發〔2004〕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工作指導方案(試行)》(衛辦疾控發〔2003〕12號)試行一年來,對指導全國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工作的開展發揮了重要作用。根據《國務院關於切實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4〕7號)和全國艾滋病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在總結第一批51個示範區工作的基礎上,我部組織對《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工作指導方案(試行)》(衛辦疾控發〔2003〕12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工作指導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第一批示範區參照本方案,對現有實施方案進行修訂。第二批示範區參照本方案制訂本地具體實施方案,並於2004年9月1日前由省(區)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後報我部疾控司,同時抄送全國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管理辦公室。

由於時間安排問題,衛生部不再統一組織第二批示範區的啟動工作,請第二批示範區所在省(區)接此通知後,儘快安排示範區的啟動工作。全國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管理辦公室將組織專家對示範區工作給予技術指導。

聯繫人:陳清峰電話:83157908傳真:83157903

附件: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工作指導方案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工作指導方案

當前,我國艾滋病流行形勢相當嚴峻。艾滋病的流行呈現快速上升趨勢,近幾年每年增長幅度已達20%-30%。一些地區已出現大批艾滋病病人,且有部分病人已經死亡,由此引起的社會問題逐漸增多。為了應對艾滋病的挑戰,落實國務院《中國預防與控制艾滋病中長期規劃(1998-2010年)》和《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01-2005年)》確定的目標和要求,探索社區艾滋病綜合防治的有效機制,建立以農村鄉(鎮)和城鎮街道為基礎的艾滋病防治網路,為艾滋病病人提供醫療服務和關懷,開展宣傳教育、監測檢測、行為干預等綜合防治工作,有效地控制重點地區艾滋病病毒在人群中的傳播,衛生部從2003年起,在全國範圍內建立127個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為率先在示範區內落實國家提出的“四免一關懷”等重要政策措施,指導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工作,特製定本指導方案。本指導方案將首先在衛生部確定的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內實行,其他地區可參照執行。隨著示範區工作的成熟和逐步完善,再推廣到全國各地。

一、總目標

從2003年起,利用3-5年時間,通過開展示範區工作,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艾滋病綜合防治機制,阻止艾滋病進一步傳播。

二、具體目標

1、在本示範區1-2類重點人群中建立監測點,適時地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2、提高健康教育水準,示範區群眾預防艾滋病知識知曉率達到75%以上,其中14-49歲婦女及青少年知曉率分別達85%以上;高危人群知曉率達到85%以上;艾滋病病人及家庭成員預防艾滋病知識知曉率達到90%以上。

3、制定示範區醫療救治方案,使示範區內所有的艾滋病病人有機會得到免費抗病毒治療和減、免費機會性感染治療,90%以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得到規範的診療、監護和預防保健服務。

4、在以生産自救為主的基礎上,開展互助互濟,使示範區90%以上的病人能夠得到相應救助和關懷幫助;採取收養、寄養等多種方式,使100%艾滋病孤兒得到生活救助和免費完成義務教育。

5、能夠為願意接受檢測的高危、脆弱等人群提供免費自願諮詢檢測服務。

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以及配偶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達到95%以上,其他高危人群達到70%以上。

7、建立性病診療服務網路,提供可及、規範的性病診療服務。

8、在以共用注射器吸毒傳播嚴重地區,至少有一個開展美沙酮替代治療或針具交換的試點。

9、在疫情嚴重地區,開展100%母嬰傳播阻斷工作。

10、阻斷經採供血途徑傳播。

11、建立符合當地實際的社區預防控制艾滋病的組織形式和管理機制,落實防治措施。

三、選擇和確定的原則

1、示範區以縣(區)為單位,當地根據疫情及救治工作需要,可先確定2-3個重點鄉(鎮),分步實施,擴展至全縣(區)。

2、示範區內有高危行為人群比較集中的地區,重點是1995年前後有償供血者較多的鄉(鎮),以及吸毒、賣淫嫖娼較為嚴重的地區。

3、示範區的縣(區)級政府領導重視、支援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各有關部門能夠積極配合,鄉村及街道有開展活動的積極性。

4、有較完善的防治隊伍,有一定的工作基礎和能力。

5、示範區經縣(區)級人民政府申請,省衛生行政部門推薦。

6、衛生部根據示範區工作進展和品質對示範區適時進行調整。

四、示範區工作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圍繞預防艾滋病病毒傳播這一基本目標,結合本地實際,抓住防治重點,率先落實國家制定的防治政策,探索防治模式,達到保護群眾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的目的。

(一)組織領導

衛生部負責示範區工作的總體領導和協調,公安、司法、財政、宣傳、廣電、計劃生育、民政、教育、農業等部委及全國婦聯、共青團等社會團體配合支援。衛生部成立全國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管理辦公室,設在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示範區管理、協調、培訓、指導、檢查、經驗交流等具體工作,每年組織1-2次督導考核。

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加強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衛辦疾控發〔2004〕9號)的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成立示範區管理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如技術指導、組織協調、總結彙報、提款報賬和督導檢查等。示範區所在的地(市)衛生行政部門設立協調員,負責協調本級有關部門支援示範區防治工作,並指導示範區工作的開展。

示範區的管理以縣為單位,縣級政府應在衛生行政部門設立示範區工作辦公室,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公安、司法、財政、宣傳、廣電、計劃生育、民政、教育、農業等部委及全國婦聯、共青團等社會團體,以及疾病預防控制、醫療保健等技術機構,根據當地情況,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工作方案,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任務,組織落實示範區各項具體防治工作。

(二)基線調查

全國示範區管理辦公室制訂統一的示範區基線調查方案,第二批各示範區參照該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方案進行調查,通過收集和分析示範區有關資料,確定重點目標人群和主要流行危險因素、預測工作中的障礙,找出解決辦法,發現和利用現有的資源,制定本示範區綜合防治工作實施方案。

(三)能力建設

1、每個示範區建立1個初篩實驗室,對示範區內HIV感染進行初篩檢測;初篩實驗室配備掌握相應技能的專職人員。

2、建立一支有較強能力的防治隊伍。通過逐級培訓等方式,提高管理、監測、諮詢檢測、治療和關懷、母嬰阻斷、行為干預和健康教育等的技能。

(四)醫療救治

1、按照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艾滋病抗病毒治療管理工作的意見》(衛醫發〔2004〕106號)及衛生部、財政部《艾滋病及常見機會性感染免、減費治療管理辦法》(衛疾控發〔2004〕107號)要求進行治療管理,指定定點的醫療機構,建立病人檔案管理制度,制定疑難病情及時彙報制度,定期會診、巡診、病人逐級轉診制度。

2、按照衛生部辦公廳下發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療藥品項目管理規範(試行)》及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下發的《抗艾滋病病毒治療藥品項目管理執行方案(試行)》制定本地藥物管理措施,做好藥品的計劃、運輸、貯存、使用、統計報告等工作。

3、依照國家艾滋病診斷治療指導方案,確定當地的藥物治療方案(抗病毒治療和抗感染治療)。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規範的診療護理服務。

4、病人治療採取居家治療、督導服藥為主的模式。村衛生所醫務人員和督導服藥人員,定期到艾滋病病人家中隨訪,了解發病情況,遇疑難病症及時彙報。

(五)關懷救助

民政、教育、農業等部門和婦聯、共青團等團體,對生活困難的病人提供相應救助和關懷幫助,採取收養、寄養等多種方式,使艾滋病孤兒得到生活救助和免費完成義務教育。結合本地實際,支援、引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開展生産自救、互助互濟。

(六)健康教育

各級政府及示範區各有關部門要落實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全國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方案(2004-2008年)》(國艾辦發〔2004〕4號)要求,結合部門職責和任務,針對社區不同人群的特點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健康教育活動。重視對普通人群的宣傳教育,加強對學生、婦女、青少年以及高危和脆弱等人群的健康教育。以適宜當地群眾的語言和形式傳達預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識。

1、對一般人群採取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由廣電、教育、計生、農業等部門和婦聯、共青團等社會團體負責,衛生部門給予技術支援。

2、 對感染者、病人和家庭成員,以及一些需要關注的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採取入戶宣傳方式進行。由婦聯、共青團、衛生等部門及志願者組織等非政府組織開展。

3、 在中小學校,衛生部門配合教育部門利用適宜的宣傳方式對中小學生開展艾滋病預防的宣傳教育。

4、共青團組織與衛生行政部門共同制定具體方案,對青少年開展“面對面”防治知識宣傳教育。

5、婦聯組織與衛生行政部門共同制定具體方案,對14-49歲婦女開展“面對面”防治知識宣傳教育。

6、農業、計生等部門結合“三下鄉”等活動和日常服務工作,開展農村艾滋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

7、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衛生部關於加強對在職衛生人員進行艾滋病等重點傳染病防治知識培訓的通知》(衛科教發〔2004〕131號)要求,組織開展在職衛生人員培訓工作。

8、其他有關部門也要根據自身職責,落實宣傳措施和要求。

(七)阻斷母嬰傳播

疫情嚴重地區,制訂具體孕婦檢測辦法和工作方案,婦幼保健機構與相關機構協同合作,按照自願諮詢和檢測的原則,對重點人群開展婚前和孕産期艾滋病病毒檢測,檢測陽性者及時採取母嬰阻斷干預措施。

(八)阻斷經性傳播

公安部門在嚴厲打擊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同時,支援和協助工商、計生、衛生等部門在娛樂場所放置安全套、張貼宣傳畫。針對高危人群、感染者及其配偶積極推廣使用安全套。建立性病診療網路,提供規範的性病診療服務。

(九)降低毒品危害

按照國家美沙酮替代治療方案的要求,積極爭取開展美沙酮替代治療的試點並適時進行推廣。探索開展針具交換工作。

(十)阻斷經血傳播

加大對非法採供血活動的打擊力度,依法嚴懲違法犯罪分子。有採供血機構的地區,加強對採供血機構的管理。加強對居民和中小學生無償獻血和血液安全知識的宣傳,動員全社區健康適齡人員參加無償獻血,提高無償獻血率。

(十一)艾滋病自願諮詢檢測

各示範區要按照衛生部、財政部《艾滋病免費自願諮詢檢測管理辦法》(衛疾控發〔2004〕107號)的要求,在示範區儘快開展艾滋病免費諮詢檢測工作。按照國家艾滋病病毒抗體免費諮詢檢測方案的要求,設立諮詢點,培訓諮詢員,建立規範化諮詢工作管理制度。鼓勵群眾進行自願諮詢檢測,最大限度的發現感染者和病人。

(十二)疫情監測和病人管理

縣(市)疾病控制機構應參照國家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科學、可行的監測工作方案,負責組織安排實施,動態掌握本地疫情。疾病控制機構應對本地感染者和病人建立檔案,對發病和死亡資料作詳細記錄。

(十三)醫源性感染的預防

1、示範區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衛生部《內鏡清洗消毒技術操作規範(2004年版)》(衛醫發〔2004〕100號)及其他有關防止醫源性感染的要求,加強示範區內所有可能造成醫源性感染的環節的管理,建立適宜當地的監督管理制度,防止醫源性感染的發生。

2、示範區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衛生部《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工作指導原則(試行)》(衛醫發〔2004〕108號)的要求,加強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工作,保障醫務人員的職業安全。

五、經費保障及管理辦法

1、示範區工作實施的3-5年間,衛生部將用中央財政補助為示範區工作提供部分經費支援。地方各級政府要按照中央與地方不低於1:1的比例提供配套經費,由省、地(市)、縣三級共同承擔。省級配套比例不得低於50%,貧困縣的配套經費全部由省級承擔。

2、示範區工作經費應設立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中央防治經費的使用採取提款報賬制,按照《全國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提款報賬暫行辦法》(中疾控疾發〔2004〕167號)規定報賬。地方配套經費的使用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

六、督導與考核評價

(一)督導與考核評價形式

1、自查評估:示範區根據本方案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及項目活動安排,自行安排自查評估活動。各省級示範區管理辦公室應根據工作需要安排本省(區)自查活動。

2、日常督導:示範區工作採用報表報告制度,按要求上報有關資訊及活動。每半年自查一次,並將自查總結逐級報至全國示範區管理辦公室。全國示範區管理辦公室對各地工作進展、成績、經驗和問題進行分析總結,編印示範區工作動態,發放給各示範區,督促示範區工作開展。

3、全國檢查督導:根據衛生部安排,每年進行1-2次,由全國示範區管理辦公室組織,對示範區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做出評價。全國示範區管理辦公室及省級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臨時確定安排督導活動。

(二)督導與考核評價的內容和方法

全國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管理辦公室負責制訂下發示範區督導評估方案。

各地要參照本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和基線調查結果,調整或制定具體、可操作的工作實施方案。

衛生部網站  2004年05月31日


2004年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督導考評方案
中國將採取多種方式使艾滋孤兒得到救助和教育
國務院關於切實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全文)
娛樂場所須公開張貼和擺放艾滋病防治宣傳品
國務院發出通知要求切實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
吳儀:抓住時機積極探索 全面推進艾滋病防治工作
中國艾滋病防治處於一個關鍵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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