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初步建立

 衛生部常務副部長高強4日在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報告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工作情況時説,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已經初步建立並逐步完善。

高強説,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建設,主要包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體系、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醫療救治體系和衛生執法監督體系等方面。去年以來,我國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工作取得以下7個方面的進展:

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體系。衛生部設立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公室,建設應急指揮中心。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普遍設立了應急指揮機制,遇有重大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立即組織力量進行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並及時向地方黨委、政府報告,提出應對措施建議。

全面制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衛生部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分別組織制訂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務院有關部門正在根據實際需要,制訂和完善針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資訊網路。衛生部建立了統一的國家公共衛生資訊系統平臺和重大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重大食品衛生事件報告、重大職業衛生事件報告、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報告、放射衛生事件報告等資訊系統。其中,重大疾病監測報告資訊系統實現了國家和省、市(地)、縣(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聯網,並與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聯網。

加強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衛生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共同制訂了全國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規劃,由中央與地方共同籌資,投資68億元,加強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2004年完成建設任務。國家發展改革委安排國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一期工程總投資6.34億元,建築面積7.6萬平方米,2004年正式開工建設。

加強應急醫療救治體系建設。應急醫療救治體系建設資金由中央與地方共同籌措,共安排建設資金114億元,其中中央安排57億元,主要補助中西部地區。2003年,地級市的傳染病醫院(病區)和部分緊急救援中心建設已經啟動,全部醫療救治體系建設規劃計劃用三年左右時間完成。

加強衛生執法監督隊伍建設。針對衛生執法監督中存在的多頭執法、重復執法、有權無責,以及醫療衛生行業監督薄弱等問題,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關於衛生執法監督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

部門協調配合的機制初步形成。國家發展改革委建立了應急物資生産和儲備制度。財政部建立了應急經費保障機制。質檢、民航、鐵路、交通、農業等部門建立了疫情監測報告制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也建立了突發事件防範和應急處理責任制。

新華網 2004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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