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弱勢群體利益 中國開始吸收農民工參加工會

目前中國各地有1億名離開農村進入城市打工的農民,為了保障這些“流動工人”的合法權益,中國各級政府開始把他們納入工人權益保護體系——工會。

新華網的報道坦承,長期以來,老闆拖欠工資、工傷事故無人管、生活環境惡劣使農民工成為城市弱勢群體。

根據中國2001年修訂的《工會法》規定,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

針對於此,中國各地的工會組織開始嘗試用社區工會、小型工會等形式來幫助農民工。從去年下半年開始,黑龍江、河南等省建立一些小型工會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利。而湖南省湘潭市也醞釀在勞動力密集、維權壓力大的建築行業建立農民工工會。

有380萬農民工的上海市,今年初也提出了工會組建的新目標,上海市總工會今明兩年將發展110萬名工會新會員,其中符合《中國工會章程》規定的進城務工人員將不少於50萬人。(王世義李勇)

中新社 200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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