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今起全面禁漁 禁漁期三個月

從4月1日12時起至6月30日12時,洞庭湖開始進入歷時三個月的禁漁期。

這次禁漁範圍為洞庭湖全湖,相鄰的湘、資、沅、澧四水及湖南華容縣塔市驛至監湘市白沙洲183公里的長沙水域。

為保證禁漁工作的順利進行,湖南省要求,在規定的水域範圍

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目前,湖南省有關部門已與洞庭湖區的常德、岳陽等市漁政管理部門簽訂了禁漁責任狀。從4月1日至5日,洞庭湖區各縣(市)還將組織漁政力量進行清湖行動,堅決打擊違禁偷捕行為,確保禁漁效果。(記者黃興華)

新華網 200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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