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臺文化産業發展政策 滿30年工齡可提前退休

記者從浙江省政府辦公廳獲悉:浙江省日前正式出臺文化産業發展和文化企業改革政策,通過改革對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分別採取重組、合併、撤銷等方式進行整合;同時允許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或者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人員,可以提前退休。

浙江省將增加財政對公益性文化事業的投入,重點扶持圖書館、博物館等重要文化設施,黨報黨刊、電臺電視臺等重要新聞媒體以及重要文化遺産和優秀民間藝術的保護。全面推進文化聘用制度,明確單位和職工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實行按崗位定酬、按任務定酬、按業績定酬的分配方法等。

對改革中出現的富餘人員,堅持以內部消化為主,鼓勵自謀職業。截至2003年12月31日,距法定年齡不足5年(含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或者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人員,本人自願,可以提前退休。自謀職業的人員,由單位一次性發給本人每年1個月工資(按解聘的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的經濟補償金。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低於1811元的,按社會平均工資發給。(《現代金報》供稿)

北京晨報 200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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