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教育廣場
科技長廊
軍事縱橫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北京:企業老闆每年學法至少30小時

    北京日前出臺出臺有關法規,規定企業經營管理者學法時間每年不得少於30小時。

    日前出臺的《北京市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經營管理者學法用法工作意見》還規定,今後將對企業經營管理者學習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自覺遵紀守法和依法經營管理、依法保護企業經營安全和合法權益的情況進行考試考核,考試考核每年不得少於一次。

    中新社 2001年8月13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