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通知:建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系統

今年六月在全國縣級以上國土資源部門將全面運作

國土資源部近日下發通知,決定建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制度,要求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重點城市以及有條件的市(縣)在2004年3月1日前開始運作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系統。到2004年6月底,這個系統將在全國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全面運作。

部土地利用司一位負責人説,建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制度是為了建立土地市場運作快速反應機制,加強市場宏觀調控,公開土地市場資訊,完善土地市場服務。建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制度,是政府決策的重要支撐,是政務公開的重要形式與內容,是服務於社會並接受社會監督的有效途徑。因此,各地要正確認識其意義,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制度的全面落實。

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系統由土地供應情況和地價走勢兩部分內容組成。為儘快運作監測系統,國土資源部要求各地要按照統一部署,組織好力量,全面規劃,重點推進。同時,各地必須嚴格按照要求,及時、準確、全面地蒐集、整理、錄入、分析和發佈土地市場資訊,確保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系統安全有效運作。

這位人士強調,各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房地産開發土地供應計劃、經濟適用住房土地供應計劃、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協議出讓公告和國有土地出讓結果等,必須及時在《中國土地市場網》(www.landchina.com)公開發佈。

此外,各地要還要建立完善土地供應情況備案制度。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必須定期開展土地市場運作情況分析。

據了解,地方國土資源部門可通過登錄國土資源部網站(www.mlr.gov.cn)直接點擊瀏覽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系統和通過連結方式進入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系統。中國土地礦産法律事務中心和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受委託,分別對土地供應情況監測、地價走勢進行監測,並負責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國土資源報記者 湯小俊

國土資源部網站  200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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