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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8月1日開始實施新《住宅設計標準》

    “高層住宅的小套、中套應有一個居住空間,大套應有兩個居住空間,能獲得冬至日連續滿窗,有效日照不少於一小時。”從8 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市工程建設新規範《住宅設計標準》如此寫到。上海市工程建設標準化辦公室副主任王勤芬説,新標準中有很多強制性條文,開發商和設計單位必須遵守。

    這意味著,上海市民購房安居有了更嚴格的制度保障。新標準適用於高度在100米以下的新建城鎮住宅,租賃式公寓、改建、擴建住宅也可參照使用。

    據王勤芬説,新標準作為規範指導“十五”期間上海住宅建設的綱領性技術文件,在內容和形式上均有較大的突破和發展。針對原標準對建築設計方面的要求不足,新標準大力擴容,納入了總體設計、套型設計、公共部位設計、構配件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結構設計、給水排水設計、燃氣設計、電氣設計等住宅設計各專業的基本技術要求和聲環境、熱環境、智慧設計等建築新技術成果,同時緊密結合商品化後的新情況,更加體現先進性、包容性和實用性。

    比如對市民一直頭疼的房屋滲漏問題,新標準嚴格規定,“廚房、衛生間樓板及衛生間墻身應設防水措施;低層、多層住宅屋面宜做坡屋面”。有關方面在開發設計新建住宅時,必須依此規定,從源頭上解除市民安居的後顧之憂。

    王勤芬説,新標準從頭到尾貫穿著以人為本的理念,注意建築與自然的和諧,重視生態環境的建設。一句話,住宅設計要注重提高市民居住環境的品質。

    新華社 200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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