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7地不具備條件診所轉診呼吸道發熱病人

衛生部23日通知各地,為防止非典病例的誤診、漏診,以下7省、自治區、直轄市凡不具備影像檢查、臨床檢驗條件和預檢分診能力的診所、門診部、醫務室等醫療機構,要對就診的呼吸道發熱病人進行登記,並及時將病人轉診至二級以上醫院。

衛生部通知中的7地,包括廣東、廣西、河北、山西、內蒙古、北京、天津等省、自治區、直轄市。通知中並要求接診呼吸道發熱病人的二級以上醫院要按照規定程式預檢分診,做好診斷和鑒別診斷工作。(記者朱玉)

新華網 200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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