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教育廣場
科技長廊
軍事縱橫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國家計委關於放開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務價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計委、物價局,國務院有關部門:

    經國務院批准,我委于2001年7月4日公佈了《國家計委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定價目錄》(簡稱《中央定價目錄》)。為了貫徹好中央定價目錄,規範政府價格管理,現將放開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與1992年公佈的目錄比較,未列入新目錄,實行經營者自主定價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一)根據市場供求關係變化和體制改革需要,在中央定價目錄公佈前已經明令放開的商品和服務項目有35種,包括:乙烯,丙烯,錦綸原料,原煤,洗精煤,混煤,塊煤,末煤(不含發電用煤),複合肥料(零售價格),水泥,鐵礦石,冶金用錳礦石,焦炭,生鐵,鋼錠,鋼坯,鐵合金産品,耐火材料,炭素製品,型材,板材,管材,載重汽車及底盤,消防車及消防器材,通信交換設備,中央"五報一刊",棉花,國産轎車,烷基苯,水運價格,營利性醫療機構服務,鐵路客運新型高檔服務,部分電信增值業務,部分仲介服務價格,原油價格等。

    (二)由於供求情況變化和取消指令性計劃,實際工作中未再審批但尚未明令放開,這次明令放開的有62種,包括:中藥材,綿羊毛,統配木材,松脂,松香,捲煙紙,錦綸簾子布,丙烯晴及晴綸纖維,對二甲苯,農藥乳化劑,丁本烯,裂解碳四,合成橡膠,銅,鋅,錫,鎳,鎢精礦,越野汽車及底盤,汽車發動機,獸藥,北方新聞紙,木漿,精對二甲苯,乙二醇,聚脂切片,金精礦,金塊礦,金銀産品,硫鐵礦,硫精礦,磷礦石,磷精礦,硼礦石,硫酸,輪胎,礦用裝載機,礦用挖掘設備,大型堆取料機,大型破碎粉磨設備,大型壓力機,石油鑽機,固井壓裂設備,通井機,洗井機,拖拉機,柴油機,聯合收割機,紡織機械,地質鑽機,鐵道機車車輛,煙草機械,民用飛機及發動機,鐵道專用鋼,水輪發電機組,汽輪發電機,汽輪機,電站鍋爐,電力變壓器,城市規劃設計,外貿倉儲,物資流通收費等。

    (三)這次結合實施新的中央定價目錄,放開現行由中央政府定價的商品或服務10種,包括:廠絲,邊銷茶,食糖,國産農膜原料,人民日報,解放軍報,足金飾品,天然橡膠,發電用煤,中央國家機關招待所客房價格。

    以上各項商品和服務價格,放開後實行市場調節,由生産經營者自主定價。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均不得截留定價權,以確保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發電用煤價格放開後,按2001年電煤指導價簽定的合同執行到年底,從明年起不再發佈電煤指導價。價格放開後,各地要加強對上述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測,在運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

    二、蠶繭、糖料收購價格和中央直屬熱電廠供熱出廠價格下放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管理。國家級特殊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去年已下放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管理。各地要切實負起責任,做好這些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管理工作。在制定地方定價目錄時,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把上述商品和服務項目列入地方定價目錄。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題詞:放開 價格 通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