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04年工業品出口配額招標商品或配額有償使用商品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2003年第5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和《出口商品配額招標辦法》的有關規定,商務部決定,2004年將對部分工業品出口配額商品實行出口配額招標或配額有償使用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04年工業品出口配額招標商品

2004年實行出口配額招標的工業品是:氟石、滑石、碳化矽、輕重燒鎂。

二、2004年工業品出口配額有償使用商品

2004年實行出口配額有償使用的工業品是:礬土、人造剛玉、甘草及其製品。

有關商品出口配額招標時間和具體實施辦法將由出口商品配額招標委員會另行公佈。

商務部

二OO三年十一月四

(資訊來源:商務部外貿司子站)

 商務部網站 200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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