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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地方越權制定的個人所得稅政策月底廢止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對越權制定的違反個人所得稅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作全面清理和徹底糾正,以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加強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

    通知規定,各地稅務機關越權制定的有關個人所得稅的政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自行清理糾正。地方政府越權自定的個人所得稅政策,由所在地稅務機關清理並提請當地政府在今年7月底前糾正。

    通知強調,航空公司和足球俱樂部在今年5月1日前按國家統一個人所得稅政策規定應扣未扣的個人所得稅款,由航空公司和足球俱樂部按規定補繳;對今年5月1日之後應扣未扣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罰款。

    通知還規定,管理部門必鬚根據《增值稅日常稽查管理辦法》對商貿企業按月進行增值稅的納稅評估,對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專用發票的商貿企業重點進行審核評估,納稅申報情況異常且沒有正當理由的,移送稽查部門檢查,同時通知發票發售部門暫停發售專用發票,並收繳還沒有使用的專用發票,直到檢查結束,視情況再進行專用發票的發售。

    新華社 200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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