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 政府須有大轉變

溫家寶在主持國務院第二次學習講座時強調

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 推進政府管理創新和職能轉變

6日下午,國務院舉辦第二次學習講座,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學習講座併發表講話。他指出,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對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適應加入世貿組織後對外開放的新形勢,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從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實現執政為民,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高度,認真學習、準確理解、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要以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創新管理制度,轉變政府職能。

在學習講座上,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任曹康泰介紹了行政許可法的起草過程、立法宗旨和主要內容,並就貫徹實施這部法律的有關問題提出了建議。

溫家寶在主持學習講座時指出,行政許可法所確立的基本原則和一系列制度、措施,不僅是對行政許可本身的規範和重大改革,也是對整個政府工作的進一步規範,將對全國行政系統産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不單純是一部法律的執行問題,而是涉及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改革行政管理體制,轉變政府職能的大問題。保證行政許可法全面、正確地實施,是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政府法制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管理理念、管理職能、管理體制、管理機制、管理方式和政府工作人員的行為,必須有一個大的轉變。

溫家寶強調,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是堅持依法治國方略的具體體現,也是對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有力推動。要通過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推進政府管理創新,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改進管理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風。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行政。所有政府工作人員都要學會善於依法處理經濟社會事務,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要實行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要加快建立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努力把各級政府建設成為人民群眾真心擁護和滿意的政府。

溫家寶最後説,現在距行政許可法實施只剩幾個月的時間,需要做大量的準備工作。一要抓好學習培訓。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政府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行政許可法,特別要加強對領導幹部和實施行政許可法部門和人員的重點培訓。二要抓好有關行政許可規定的清理。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行政許可,該廢止的要堅決廢止,該修訂的要認真修訂,對需要立法的要抓緊立法。同時,全面清理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依法規範政府對事業單位的授權行為。清理的工作要在明年7月1日前全部完成,各級政府、各部門的清理結果,要向社會公佈。三要抓好與行政許可法配套的制度建設。加快建立和完善行政許可設定制度、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制度、行政許可的統一辦理制度、行政許可實施程式制度、行政機關對被許可人的監督檢查制度、實施行政許可的責任制度等,保證行政許可法的順利實施。

國務院組成人員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了學習講座。(記者 秦傑)

新華網 2003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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